3月4日,*ST舜船(002608)發布公告稱,2016年12月份,王婧臣、林然紅分別就公司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17年3與月3日,公司收到了法院送達的《應訴通知書》等法律文件。這表明了被證監會正式處罰的舜天船舶(已更名為*ST舜船)虛假陳述案獲得法院受理。
公司公告稱,王婧臣和林然紅均曾投資公司股票,2016年10月24日,證監會對公司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前述二人根據該決定書及相關材料認為公司虛假陳述導致其投資公司股票遭受損失。王婧臣認為其遭受投資損失1.53萬元,林然紅認為其遭受投資損失3.13萬元,故向法院提起訴訟。*ST舜船同時表示,該案件尚未審理,預計上述訴訟事項對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潤不會產生較大影響。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ST舜船存在多種虛假陳述違法事實,除了未對相關關聯交易履行臨時信息披露義務及定期信息披露義務外,核心虛假陳述表現在財務造假問題上。
證監會查明,舜天船舶2013年和2014年年度報告中的財務數據不實。舜天船舶2013年未計提應收利息9093.40萬元,虛減利潤 9093.40萬元;2014年為計提應收利息7829.42萬元,虛減利潤7829.42萬元。2013年少計財務費用1912.89萬元,虛增利潤1912.89萬元;2014年少計財務費用5031.48萬元,虛增利潤 5031.48萬元。
此外,舜天船舶通過與明德重工及其關聯企業虛構業務和正常采購原材料并加價銷售給明德重工的方式回收利息,導致2013年多計收入57529.73萬元、多計成本47110.71萬元,虛增利潤10419.02萬元;2014年多計收入49363.26萬元、多計成本45651.85萬元,虛增利潤3711.41萬元。舜天船舶通過在采購明德重工船舶時扣減采購成本的方式回收利息,導致2013年虛減成本494.15萬元,虛增利潤 494.15萬元;2014年虛減成本1,565.82萬元,虛增利潤1,565.82萬元。
基于上述違法行為,證監會決定責令舜天船舶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此后,多位投資者委托律師發起索賠,并且獲得了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立案。
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許峰律師告訴證券時報記者,*ST舜船雖然經歷了破產重整,但并不影響投資者的虛假陳述索賠,此前已有多例經歷破產重整的虛假陳述索賠案件,包括正在南京中院審理的超日太陽索賠案。如果投資者在2014年4月11日到2015年4月29日之前買入*ST舜船的股票,并在2015年4月29日之后賣出或持有,均可發起索賠。
公司公告稱,王婧臣和林然紅均曾投資公司股票,2016年10月24日,證監會對公司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前述二人根據該決定書及相關材料認為公司虛假陳述導致其投資公司股票遭受損失。王婧臣認為其遭受投資損失1.53萬元,林然紅認為其遭受投資損失3.13萬元,故向法院提起訴訟。*ST舜船同時表示,該案件尚未審理,預計上述訴訟事項對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潤不會產生較大影響。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ST舜船存在多種虛假陳述違法事實,除了未對相關關聯交易履行臨時信息披露義務及定期信息披露義務外,核心虛假陳述表現在財務造假問題上。
證監會查明,舜天船舶2013年和2014年年度報告中的財務數據不實。舜天船舶2013年未計提應收利息9093.40萬元,虛減利潤 9093.40萬元;2014年為計提應收利息7829.42萬元,虛減利潤7829.42萬元。2013年少計財務費用1912.89萬元,虛增利潤1912.89萬元;2014年少計財務費用5031.48萬元,虛增利潤 5031.48萬元。
此外,舜天船舶通過與明德重工及其關聯企業虛構業務和正常采購原材料并加價銷售給明德重工的方式回收利息,導致2013年多計收入57529.73萬元、多計成本47110.71萬元,虛增利潤10419.02萬元;2014年多計收入49363.26萬元、多計成本45651.85萬元,虛增利潤3711.41萬元。舜天船舶通過在采購明德重工船舶時扣減采購成本的方式回收利息,導致2013年虛減成本494.15萬元,虛增利潤 494.15萬元;2014年虛減成本1,565.82萬元,虛增利潤1,565.82萬元。
基于上述違法行為,證監會決定責令舜天船舶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此后,多位投資者委托律師發起索賠,并且獲得了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立案。
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許峰律師告訴證券時報記者,*ST舜船雖然經歷了破產重整,但并不影響投資者的虛假陳述索賠,此前已有多例經歷破產重整的虛假陳述索賠案件,包括正在南京中院審理的超日太陽索賠案。如果投資者在2014年4月11日到2015年4月29日之前買入*ST舜船的股票,并在2015年4月29日之后賣出或持有,均可發起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