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海6月4日電 北海海事法院4日披露,該院日前赴上海成功扣押隸屬于防城港某海運公司的“泰盛89”號貨船。據悉,該海運公司因未如期償還960萬借款,故貨船被扣押。
該案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2014年12月31日,防城港某海運公司(簡稱“海運公司”)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港口區支行(簡稱“港口區支行”)簽訂《流動資金借款合同》,約定向海運公司發放貸款960萬元,借款期限1年。同日,港口區支行與海運公司、紀某旭簽訂《抵押合同》,將其名下所有的3艘船舶和一套房產作借款抵押。
2015年1月6日,港口區支行與紀某旭、紀某藝簽訂《保證合同》,約定兩人以連帶責任保證的方式為960萬元提供保證擔保。
2016年1月19日,港口區支行向海運公司發放借款960萬元。借款到期后,被執行人未按照合同償還本息,港口區支行起訴至北海海事法院。
同年5月12日,北海海事法院依法判決海運公司向港口區支行清償借款960萬元以及相應利息、罰息、復利30多萬元。判決生效后,海運公司拒不清償債務利息,港口區支行于今年1月10日向北海海事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5月25日,北海海事法院執行局主辦法官接到申請執行人提供線索稱,該海運公司用于抵押的“泰盛89”號貨船將在上海市崇明區長興鎮馬家港碼頭卸貨。主辦法官隨即準備好扣押船舶的相關文書,帶領兩名法警班趕赴上海對該船實行了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