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貫徹落實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戰略,安徽省自10月底以來,在合肥及沿江各市部署開展了船舶修造企業環境污染專項整治。據了解,國家相關部門尚未在船舶企業環境保護方面正式發布過專門規定,各省市也沒有出臺過具體的治理標準和要求。安徽省此次制定的《船舶修造企業環境污染專項整治要求》在行業內應屬首創。
根據安徽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該項整治工作由安徽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牽頭,省環保廳、省交通廳、省農委協助配合。由安徽省國防科工辦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的《整治要求》,從管理要求、污染源識別與分類、防治措施、應急保障等方面,明確了對船舶修造企業建立環境管理體系、建設項目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及后評價工作、企業設置環境保護的組織機構、管理制度、使用生產工藝和設備、生產作業、廢水、油污、垃圾處理、排放等的具體實施要求。該《整治要求》除了作為本次專項整治的工作標準和規范,還將在明年向安徽省其他地區船舶企業推廣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