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春和集團發布公告稱,因自身資金鏈緊張,其于2012年發行的公司債券(“12春和債”,1280120/122683)無法于今日兌付本息,目前該債券已終止上市,債券持有人可向發行人主張債權。
據了解,“12春和券”發行金額為5.4億元,票面利率為7.78%,期限為六年,主承銷商為中國中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本來應于2018年4月24日(今日)支付最后一期債券利息及本金合計人民幣5.8億元。因為去年4月24日的4201.2萬利息也并未支付,上市公司及董事長梁光夫、總經理梁小雷已被上交所公開譴責。目前春和集團的信用評級由AA已變為C。
公司債到期無法兌付的情況并不少見,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規定,發行人無法按時償付債券本息時,增信機構和其他具有償付義務的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或者約定及時向債券持有人履行償付義務。后續償債措施包括部分償付、全部償付措施、由增信機構或者其他機構代為償付和重組或者破產等。在東方財富網的“12春和債吧”里,已經有債券持有人要求追究當地政府和主承銷商的責任。
根據光大證券的報告,2016年至2017年8月公募債市場共有77只債券出現實質性違約,足額償付的只有13只(含利息違約已足額償付利息的債券),最長償付期限為390天。
據了解,目前春和集團共有銀行負債69.73億元,均處于逾期狀態,已涉及超過70起訴訟案件。2016年3月14日,春和集團發布公告稱欠息1047萬元,隨后第二天3月15日起開始停牌,并于5月18日發布首次風險提示,后因2016年業績虧損繼續停牌至今。2016年以來,“12春和債”二級市場價格從92元跌至最低71.32元,按照3月14日的收盤價75.49元來算,三個月跌幅為18%。
對比歷年財報,春和的業績產生了從盈利數億到虧損數十億的“大變臉”:2008-20101年實現凈利潤分別為10.5億元、7.5億元、13.5億元和6.04億元,但2012年大幅下跌至2678萬元,2015年則為-32億元的巨虧。值得一提的是,春和集團預虧了2016年業績,但在承銷商催促之下選擇不公布2016年具體業績。
公告對此的解釋是,從2014年開始受全球經濟下行壓力和金融大環境等影響,航運、造船與海工等行業持續進入低迷期,產業嚴重過剩。所屬春和集團的三家船廠經營效益大幅下滑,由于部分銀行的抽貸、壓貸,致使公司經營狀態急劇惡化。此外,春和集團投入巨額資金的剛果(布)鉀資源項目也已無力繼續,該項目的權益已轉讓給國內企業。
今天的結果實屬意料之中。2016年1月以來,春和集團資金鏈徹底斷裂,春和集團旗下包括三家船廠在內的大部分子公司、關聯企業先后破產、停業。根據中投證券發布的報告,早在2016年9月,春和集團及其下屬公司的股權就均已處于司法凍結中,提供明確房產信息的房產全部已處于抵押、司法查封狀態,無有效資產滿足增信條件。
春和集團聚焦于船舶產業、海洋工程、資源投資、遠洋物流四大領域的開發投資,實際控制人為梁小雷和梁光夫。春和集團的主要資產為三家船廠,分別為江蘇太平洋造船集團(子公司,持股65.7%)、揚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孫公司,持股48.7%)和浙江造船有限公司(孫公司,持股36.2%)。但浙江造船早在2016年5月破產,揚州大洋造船早在2017年8月破產。
但就算破產清算也拿不出償還資金。2017年,承銷商中投證券協助春和尋找多項債權和資產作為還款來源,包括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申報的破產債權334萬元、梁小雷名下一套價值5655萬元的四合院、2015年太平洋造船名下一筆未支付完畢的股權轉讓款(應收賬款)2.9億元、上述揚州大洋造船和浙江造船申報的共計破產債權4.9億元,五項共計約8.4億元,但這五項資產不是已被凍結或抵押,或是陷入糾紛,就是正在清算中,最終金額還要以最終清償方案為準。這些相對于68億元的負債還是杯水車薪。
上述正在清算中的三項破產債權若清算完成,預計將有4.9億的破產債權也用于還本付息,并不夠“12春和債券”的兌付。春和集團稱,未來會將本公司及參、控股企業現有資產清單、資產擔保情況及查封、凍結情況等提供給債券持有人,供作價評估,實現剩余價值以償還本期債券本息。
2017年5月,根據投資人要求,中投證券已向寧波市公安局遞交關于春和集團、梁小雷、梁光夫涉嫌嚴重違法行為的報案書,寧波公安局已立案,但并無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