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作為第四屆中國海事金融(東疆)國際論壇的重點環節之一,第三期海事金融法律高端研討會在天津舉辦。該研討會分為主題演講、案例分析、自由討論、專家點評等4個環節,吸引了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中國船級社(CCS)、大連海事大學、天津濱海新區人民法院、利比里亞海事局、國內外律師事務所、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地區海事法院等30余家機構、50余名行業專家參會,就海事金融法律領域的眾多熱點問題展開了充分的探討。
在主題演講環節中,《海商法》修改課題組組長、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院長初北平以《〈海商法〉修改與船舶融資問題》為題,分別從船舶物權、租船合同、船舶碰撞實際控制人制度3個方面,詳細闡述了《海商法》的修改與船舶融資之間的緊密聯系。
在案例分析環節中,遠東國際租賃有限公司資產管理部總經理王維軍結合多年來的實務經驗,圍繞船舶資產處置涉及的法律問題,分別從“巴拿馬船舶抵押貸款項目”“浙江船舶融資租賃項目”2個典型案例入手,重點分析了抵押權人非訴處置船舶和出租人取回船舶障礙兩方面的法律問題,為參會企業提供了可借鑒的操作方案。
隨后的自由討論環節,分2個議題進行。在“船舶租賃涉及的法律風險防范與控制手段”議題中,工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賃法律事務部主管王嬌鶯介紹了船舶資產收回中的風險防范手段;交銀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法律合規部金建忠分析了備用租約、賦強公證等在船舶租賃中的效力問題;招商局通商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法律合規部總經理王濱介紹了SPV結構與孤兒信托等風險隔離安排的使用。在“如何增強出租人在資產端的把控能力”議題中,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規部總經理鄭歡介紹了租賃合同中可設置的保障條款;招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法律合規部總經理張琳闡述了光租船舶可扣可拍賣的情況下,債權分配中如何保障出租人權益;國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務部總經理黃宇介紹了對境內外船舶海工資產的經營、收益等商業情況的監控手段和經驗。此外,還有國內外律所合伙人及其他與會專家亦紛紛參與討論,“讓思想在交流中碰撞出智慧的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