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購人名稱:浙江省港航管理局
二. 單一來源編號: dyly201805822566675
三. 采購項目名稱:浙江省河海直達船舶船型研究
四. 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購項目概況:
六. 擬采用的采購方式: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七. 申請理由:
河海聯運溝通海洋運輸和內河航運,是水路運輸體系中的重要環節。大力發展河 海聯運是實現我國交通運輸行業海運強國戰略和內河水運復興戰略任務的重要方面。 是我省深入推進舟山江海聯運服務中心、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建設,完成港航強省戰 略目標的重要抓手。 近年來,以寧波舟山港為龍頭的我省沿海港口迅速發展,港口集疏運貨物量快速 增長。在各種集疏運方式中,河海聯運具有成本低、能耗小、污染輕的比較優勢。而 河海聯運的各種銜接方式中,與碼頭中轉和水水中轉相比,河海直達運輸因流程簡化, 操作便捷、成本最低、時效性最好,優勢明顯。 但是,受到內河航道條件等方面的限制,目前我省河海直達運輸開展的規模和范 圍還十分有限。隨著我省大港口、大水運建設的深入推進,內河航道、港口設施條件 有了很大改觀,為開展高效通暢的河海直達運輸打下了良好的基礎。而在船舶方面, 目前我省在河海直達船型的研發和應用上,基本上為空白,嚴重制約了河海直達運輸 的發展,因此,我局決定開展《浙江省河海直達船舶船型研究》。
八. 擬定供應商:
1、擬定供應商名稱
寧波高新區海星船舶設計有限公司
2、擬定供應商地址
寧波市江南路 1528 號 7 樓
九. 論證專業人員信息及意見
專業人員對供應商因專利、專有技術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體論證意見
隨著我省大水運建設的持續深入開展,以“兩河一江”(京杭運河、杭甬運河和 錢塘江)為核心內河高等級航道網已經初步成形。尤其是2015年杭甬運河寧波段500 噸級船舶實現通航,在以寧波舟山港為核心的我省沿海港口群與內河航道網絡之間形 成了有效銜接,為我省江海直達運輸的開展奠定了基礎。在此條件下,開展我省河海 直達船型研究,填補了我省河海直達專用船型研發的空白,有利于我省內河水運的轉 型升級,有利于促進我省江、河、海聯運高效港航物流體系的形成,有利于相關區域 沿河臨港產業的帶動發展。對本項目申請實施單一來源采購,基于以下理由: 1、2016年省港航局進行過《浙江省河海直達船型需求調研》項目研究,該項目與 本課題項目在研究內容上具有銜接性和繼承性。寧波高新區海星船舶設計有限公司是 該項目的承擔單位,對我省河海直達船型的需求進行過較詳細的前期調研。 2、寧波高新區海星船舶設計有限公司在新船型的研發設計上具有較強的技術能 力,同時在相關課題研究也有較為豐富的經驗基礎。 認為該項目若更換承接主體,將導致在現有的經濟和技術條件下,無法保證與原 有項目的一致性,且會導致服務成本大幅增加,具備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三十 一條第一款“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規定。同意對該項目實施單一來源采購,同 意將寧波高新區海星船舶設計有限公司確定為項目研究的承擔方。
十. 其它事項:
1、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5個工作日), 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異議,同時抄送同級財政監管部門。
十一.聯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浙江省港航管理局
聯系人:李建新
聯系電話:0571-88909319
傳真:0571-88909392
地址:杭州湖墅北路86號
2、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名稱:浙江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處
聯系人:馮華/馬瑞敏
監督投訴電話:0571-87055741
傳真:0571-87056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