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執行總裁Kim Yeon-tae在波塞冬海事展上接收媒體World Maritime News采訪表示,船舶安裝脫硫設備來滿足2020IMO全球限硫規定不是長久之計。
按照MARPOL公約要求,在波羅的海、北海、北美以及美國加勒比海四大排放控制區(即ECA區域)內,船舶燃油的硫含量在2015年1月1日以后,不得超過0.1%;在2020年1月1日以后,除排放控制區以外的全球其它海域船用燃油的最大硫含量不得超過0.5%。此前為3.5%。
幾種合規方案:直接使用低硫油,使用替代燃料如LNG,LPG等。但如果想繼續使用價格相對低廉的“普通”高硫燃油的話,船東可以使用尾氣清潔技術,以及安裝脫硫設備來合規。
當然了,航運界對使用脫硫設備(尤其是開環式設備)時在可行性上也有自己的擔心。開環式脫硫設備需要通過吸入海水來清洗船舶尾氣中的硫化物,隨后再排入海中。
而這樣的廢水中必然含有大量酸性物質,煙灰,以及一些重金屬物質等,同樣會對海洋環境造成威脅。在這樣的情況下,以后某些特定區域或將被禁止排放這樣的廢水入海。
Kim Yeon-tae介紹到,“目前很多航運公司傾向于選擇scrubber的一個主要原因是因為他們認為,禁止向海中排放脫硫后的廢水這樣的規定并不會很快到來。”雖然,IMO制定并實施相關規定的確需要一定的時間才能完成。
LNG呢?
在談到目前韓國航運公司關于硫排放合規的態度時,Kim Yeon-tae表示,目前大多數韓國船東認為接收LNG作為船舶燃料還是為時過早。他解釋到,改裝現有船舶以使用LNG作為船舶燃料相當復雜且需要花費一定的時間,尤其是對那些中小型航運企業來說,讓他們改造船舶是一件非常遙遠的事情。
“的確有一些韓國船東在考慮使用LNG燃料,但是這需要考慮到多個風險以及較高的費用。”此外,Kim Yeon-tae也并不認為使用LNG燃料是一個長遠之計。
低硫燃油呢?
第三個選項是使用低硫燃油以達到要求,除了油價之外整個航運業還較為擔心低硫燃油的可獲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