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 600710 證券簡稱: 蘇美達 公告編號: 2018-058
蘇美達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控股子公司重大債權債務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 重大債權債務基本情況
揚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洋造船”)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被揚州市廣陵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廣陵區法院”)裁定進行破產清算,廣陵區法院同時指定揚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清算組為大洋造船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 2017 年 12 月 12 日,經大洋造船債權人揚州市長輝建設有限公司申請,法院裁定對大洋造船進行重整。
大洋造船是蘇美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蘇蘇美達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船舶公司”)的長期合作船廠。截至廣陵區法院受理大洋造船清算之日,船舶公司對大洋造船仍有未履行完畢合同及相應預付款未收回,賬面余額合計為 972,819,226.56 元。其中船舶公司預付大洋造船382,979,647.65 元,用于 3 艘船舶的合作建造;應收大洋造船資金拆借款589,839,578.91 元在其他應收款核算(船舶公司對在其他應收款核算的應收大洋造船資金拆借款 589,839,578.91 元計提壞賬準備 5,992,466.29 元) 。船舶公司及時向管理人申報了債權,主張了對大洋造船抵押資產的優先受償權,并基于對在建船舶的所有權約定和登記情況主張對未履行完畢合同項下船舶予以取回。上述債權經管理人審查和認定,扣減船舶公司主張予以取回的在建船舶相應的債權金額,船舶公司債權總額為 870,177,942.42 元,并提交廣陵區法院裁定。
2018 年 7 月,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 2018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船舶公司與關聯方江蘇美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達公司”)以及揚州市運和新城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運和公司”,船舶公司以上兩家公司合稱“重整投資人”)共同參與大洋造船破產重整。重整投資人將合計向大洋造船提供股權出資款 1,886,532,390.69 元人民幣,并由美達公司單獨提供借款 398,975,256.23 元人民幣,一并作為償債資金,并受讓大洋造船 100%股權,以此獲得其名下的土地、房產及構筑物、水工類資產及機器設備等全部資產。其中,船舶公司出資 754,612,956.28 元,取得大洋造船 40%的股權。
船舶公司參與大洋造船重整,有利于船舶公司綜合競爭力的提升,同時有利于船舶公司債權的回收。
關于船舶公司與大洋造船債權及船舶公司參與大洋造船重整的相關情況以及對公司的影響,公司已在《重大資產置換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關于控股子公司重大債權債務事項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 2017-045)、《關于控股子公司參與揚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暨關聯交易的公告》(公告編號: 2018-046)及相關進展公告以及公司定期報告中進行了詳細披露,具體請詳見以上公告。
二、重大債權債務進展情況
近日,船舶公司收到廣陵區法院的《民事裁定書》((2017)蘇 1002 破 8-3號),確認了債權人對于大洋造船的債權。其中, 船舶公司作為大洋造船債權人,確認 870,177,942.42 元無爭議債權。
三、本次法院裁定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法院裁定,確認了船舶公司對大洋造船的無爭議債權金額。根據廣陵區法院裁定批準的大洋造船重整計劃確定的債權清償方案(詳情請見《關于控股子公司參與揚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重整暨關聯交易進展的補充公告》(公告編號:2018-052)),船舶公司本次經法院裁定確認的對大洋造船的無爭議債權將全額作為有財產擔保債權,并預計可以獲得全額清償。
經裁定后,若大洋造船重整計劃順利執行,船舶公司對大洋造船的該筆無爭議債權預計將完全得到清償,無壞賬損失, 對公司財務無重大影響。
四、風險提示
船舶公司對大洋造船的該筆債權將根據大洋造船重整計劃確定的債權清償方案在廣陵區法院裁定批準大洋造船重整計劃之日起六個月內予以清償完畢。
公司將持續關注重整收購、大洋造船重整計劃及債權清償進展情況,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蘇美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