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晚,上市公司江龍船艇發布公告稱該公司旗下子公司澳龍船艇獲得價值144,850,000元1200客位高速客船建造合同,該合同甲方為北海新繹游船有限公司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合同風險提示
1、合同的生效條件: 經甲乙雙方代表在合同上簽字、蓋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18 個月(整船交付,含裝修施工時間),從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完工日期以甲方、乙方、船級社、海事局四方簽署的船舶建造完工四方確認文件日期為準。
3、合同的重大風險及重大不確定性: 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響造成的風險。
二、合同簽署概況
江龍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收到合資子公司澳龍船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澳龍船艇”或“乙方”)與北海新繹游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簽訂的《北海-潿洲島高速客船建造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或“本合同”)合同標的為壹艘 1200 客位高速客船,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144,850,000 元。
上述建造合同為與澳龍船艇日常經營相關的事項,不屬于關聯交易,無需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
三、合同當事人介紹
1、交易對方基本情況
交易對方:北海新繹游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子崢
注冊資本:22,100 萬元人民幣
企業地址:北海市四川南路新奧大廈
經營范圍:水上旅客運輸,水上貨物運輸,船舶修造,郵輪營銷策劃、郵輪投資,客運票務服務,客運票務代理服務,鋼材、摩托車及汽車配件、工程機械配件、電機產品、車船配件、五金交電、勞保用品、電子產品、通訊設備、百貨、建筑材料、裝飾材料(以上兩項僅限無倉儲銷售)銷售,淡水供應,自營和代理一般商品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工藝美術品銷售,會議及會展服務,碼頭及其他港口設施服務,貨物裝卸服務,客運旅客服務,客運船舶停靠和物資供應服務,港口貨物打包、拆卸,包車客運(縣內、縣際、市際)、定線旅游(縣內、縣際、市際)、非定線旅游(縣內、縣際、市際),會議接待,珍珠飾品、工藝品(不含文物)銷售,餐飲服務(正餐服務,小吃服務),預包裝食品的銷售;客運港口服務;停車場服務,船舶修造及相關技術服務,鋼結構件制造及維修,機電設備制造及維修,救生筏檢修(限分支機構船廠經營)。
交易對方與公司及澳龍船艇不存在關聯關系。
2、交易對方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未與澳龍船艇發生業務往來。
3、履約能力分析:北海新繹游船有限公司信譽良好,具備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
四、合同的主要內容
1、合同標的 壹艘 1200 客位高速客船的建造
2、交易價格 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144,850,000 元
3、付款方法
依據本船進度情況按合同約定分七期付款,付款節點分別為建造合同簽訂生效(第一期款:20%)、開工(第二期款:20%)、鋪龍骨(第三期款:20%)、下水(第四期款:20%)、交船(第五期款:15%)、油水結算(第六期款:該船剩余的未付款項)及質保金(第七期款:5%)。
4、簽署時間及地點
本建造合同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在廣西省北海市簽訂。
5、合同的生效條件
經甲乙雙方代表在合同上簽字、蓋章后生效。
6、合同的履行期限
18 個月(整船交付,含裝修施工時間),從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完工日期以甲方、乙方、船級社、海事局四方簽署的船舶建造完工四方確認文件日期為準。
7、違約責任
(1)如簽訂合同后 10 個月內,本標的船仍未能安放龍骨,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自合同解除之日起 10 天內退還甲方全部已付金額及利息(利率按年化利率 6%計算),乙方逾期未退還甲方款項的,加倍計算逾期利息(利率按年化利率 12%計算)。
(2)本船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交船期延誤,從超過本合同約定的交船日期起,從第 1 天至第 30 天本合同價不作調整;從第 31 天開始到第 90 天,甲方按照每天 30000 元從合同總價中扣除;從第 91 天開始到實際交船日,甲方按照每天 50000 元從合同總價中扣除;在合同約定的交船日期后 120 天乙方尚不能交船,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如甲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拒絕接船,則乙方應自合同解除之日起 10 天內退還甲方全部已付金額及利息(利率按年化利率 6%計算)。乙方逾期未退還甲方款項的,加倍計算逾期利息(利率按年化利率 12%計算)。
(3)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增加工程量、返工而影響建造周期時,經甲乙雙方書面認可,工期可相應順延。
(4)若甲方提供的材料及設備存在質量缺陷,而影響乙方施工進度,則工期順延。
(5)合同工程變更及修改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延期,工期可相應順延。
(6)若甲方未能按合同價格、付款方法規定的各期進度款付款要求向乙方支付進度款,工期相應順延。
(7)如因乙方原因引起船舶試航時達不到本合同要求,經乙方處理,仍達不到承諾設計要求及本合同要求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例如:按技術規格書中有關航速條款的試航設定條件下進行試航的航速(下同,以本標的船 GPS顯示航速為準):
①試航航速低于合同中承諾的設計航速 1.0 節(含)以內的部分,乙方應支付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的違約金,但試航航速低于合同中承諾的設計航速 0.5 節(不含)以內時,應視為合理,乙方不需支付違約金;
②試航航速低于合同中承諾的設計航速超過 1.0 節(不含)至 1.5 節(含)的部分,乙方應支付人民幣貳佰伍拾萬元的違約金(例如:試航航速低于設計航速 1.2 節時,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150 萬+250 萬,即人民幣 400 萬元);
③當試航航速低于本合同中承諾的設計航速超過 1.5 節時,甲方有權拒絕接船并解除本合同,乙方按甲方已支付合同款額加利息(利率按年化利率 6%計算)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 10 天內如數退還給甲方,乙方逾期未退還甲方款項的,加倍計算逾期利息(利率按年化利率 12%計算);但如乙方對低于合同中承諾的設計航速的差值按每節支付人民幣叁佰萬元的違約金,且支付上述①、②條款中約定的壹佰伍拾萬及貳佰伍拾萬元違約金,即違約金=(設計航速-試航航速)×300萬元+150 萬+250 萬元,甲方也有權選擇同意接受乙方交納的違約金后接收船舶。
(8)在船舶結構、震動噪音、設計、建造工藝、檢驗等方面出現重大背離時,甲方有權拒絕接船并解除本合同,乙方按甲方已支付合同款額加利息(利率按年化利率 6%計算)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 10 天內如數退還給甲方,乙方逾期未退還甲方款項的,加倍計算逾期利息(利率按年化利率 12%計算)。
五、合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本合同金額為人民幣 144,850,000 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營業收入的 29.52%,公司持有澳龍船艇 60%股權,本合同成功實施將對公司未來 1-2 年的業績產生積極影響。
2、本合同的簽訂對公司業務的獨立性無重大影響,公司主要業務不會因履行本合同而對上述合同當事人產生依賴性。
六、其他相關說明
1、公司將在定期報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況。
2、備查文件:《北海-潿洲島高速客船建造合同》。
特此公告。
江龍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八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