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新建散貨船舶的歷史情況介紹
我司全資子公司舟山中昌海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舟山中昌")于2010年擬新建2艘4.75萬噸級散裝貨輪,經我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及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子公司新建2艘4.75萬噸級散裝貨輪的議案》(參考公告編號:臨2010-31、臨2010-32),舟山中昌通過向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民生租賃")融資租賃的方式交由江蘇東方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重工")新建2艘4.75萬噸級散裝貨輪。
2014年考慮到航運市場持續低迷,運力供過于求短期內不會得到實質性改善,為降低公司運營風險,同時適應公司船舶更新換代的需要,經我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及201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子公司調整新建船舶計劃的議案》(參考公告編號:臨2014-009、臨2014-010、臨2014-011),新建船舶計劃變更為舟山中昌通過向民生租賃融資租賃的方式交由東方重工新建1艘4.75萬噸級散裝貨輪,根據相關合同約定,船舶建造項下的船東權利全部轉讓給民生租賃。
由于東方重工因造船業疲軟及內部管理不足導致"重大財務損失",2015年3月4日其實際控制人發布公告,就東方重工資產和債務重組事宜向江蘇省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提交了相關申請,該事件觸發了【JEHIC10-812】號船舶建造合同(即上述的1艘4.75萬噸級散裝貨輪建造合同)中買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的條款。2015年3月9日,民生租賃和舟山中昌正式向東方重工發送《JEHIC10-812船解除合同通告函》,由民生租賃向東方重工及其履約保函開具銀行建設銀行(5.78, 0.04, 0.70%)靖江支行索賠全部預付款項及相應的利息,民生租賃在索賠收回造船相關資金后將相應金額歸還舟山中昌。(參考公告編號:臨2015-011)
二、新建散貨船舶的最新進展情況
2015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民生租賃《關于在建47500噸級散裝貨輪后續處理情況的函》,此函告知本公司如下事宜:
1、上述1艘4.75萬噸級散裝貨輪建造合同已解除,相關工作已經全部處理完畢;
2、上述船舶的預付款保函的建設銀行靖江支行已經就該船舶保函項下的退賠款項全額支付給民生租賃,民生租賃也已全額支付本公司應獲得的退賠款項共37,841,822元(其中,保證金3,500,000.00元,預付款26,250,000.00元,租前息3,109,356.25元,罰息4,982,465.75元)。
3、民生租賃與本公司就上述船舶項目包括融資租賃在內的全部法律關系均已解除。
三、該事項對公司的影響
目前,本公司已收到全部應獲退賠款項,上述1艘4.75萬噸級散裝貨輪建造合同已解除,本事項的具體會計處理,須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中昌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