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船舶管理體制改革成果,按照中遠海運集團“6+1”產業集群戰略規劃和中遠海運散運對深圳遠洋的新職能定位,1月29日,深圳遠洋與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以下簡稱前海深港合作區管理局)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深圳遠洋作為中遠海運散運代管船平臺,秉承“安全、擔當、高效、實干”的企業價值理念,努力打造一流的船舶管理品牌,為社會、為客戶、為股東創造價值。此次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是深圳遠洋再展宏圖的良好契機。公司入駐前海自貿區后,將作為橋梁紐帶促進中遠海運散運與前海自貿區、相關業務單位的協作,繼承和發揚公司在深港協作方面的管理經驗,以創新的理念促進航運企業“深港協作”產業常態的形成和深港航運經濟的協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