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瓊全國政協委員王路建議,在海南先行先試,探索符合我國國情的特別船舶登記制度,并在該制度框架內開展相關配套政策改革試點工作。
據了解,截至2017年底,我國船隊船舶保有量236.8百萬載重噸,占世界船隊的比重為13%,排行世界第三。但由于我國長期實行嚴格的船舶登記制度,在企業稅收、船舶檢驗方面均有嚴格要求,船東為降低營運成本,多選擇到登記條件寬松、稅費征收較低的國家進行登記。在王路看來,在海南探索建立更加開放的國際船舶登記制度,并開展相關配套政策改革,對吸引中資船舶登記、促進航運及相關產業發展以及提升我國國際航運話語權具有重要意義。
王路指出,我國現行船舶登記的主要依據是《船舶登記條例》《擔保法》《中外合資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與實行開放船舶登記制度的國家及地區相比,主要存在船舶檢驗制度制約、稅收制度制約、融資環境制約、業務流程較為繁瑣等四個方面制約及問題。
王路建議由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牽頭開展免征船舶進口關稅、減免船舶購置增值稅相關工作。并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牽頭研究推進航運企業稅收制度改革。借鑒國際通行做法,建立海南自由貿易港海運業稅收優惠政策,對自由貿易港內注冊的國際海運企業實行簡稅制、抵稅賦政策,對國際海運企業遠洋船員實行個人所得稅減免政策,切實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從而吸引中資方便旗船舶回國登記。
另一方面,建議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牽頭出臺支持改善船舶融資環境相關政策。為船舶融資提供更加優惠的信貸條件,降低購船、造船貸款利率;放寬貸款限制,延長還貸期限;給予航運、造船政策補貼;強化金融行業與航運相關專業機構合作,豐富融資模式,拓寬融資渠道。
王路還建議,由交通運輸部牽頭制定更加開放的船舶登記相關管理規定,對標國際先進做法,放寬對國際船舶登記的船齡要求;簡化國際船舶登記操作流程,提高登記效率。制定更加開放的檢驗制度,允許國際船級社協會認可的所有成員機構開展在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的中國籍國際航行船舶的檢驗業務。加快國際船舶登記制度立法工作,對標國際知名自貿港船舶登記制度,出臺國際船舶登記制度及相關配套政策的法律法規,將該制度以法律形式加以確認,形成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法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