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午9時舉行閉幕會,表決各項決議草案、法律草案和決定草案。習近平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出席。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這部法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沒有開放就沒有今天,就沒有未來。中國船舶工業發展數十年,由原來的籍籍無名到如今的世界前列,由過去的全部依賴進口裝備到如今的船舶產品出口全球,依靠的就是改革開放,這是最好的證明。”全國政協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協副主席周漢民在接受《中國船舶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制定外商投資法宣示了我國進一步對外開放的決心和信心,旨在營造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廣大船舶企業應積極迎接這一公平環境的到來。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形成了以《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也就是“外資三法”為基礎的外商投資法律體系。“進入新時代,‘外資三法’已難以適應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需要,但制定外商投資法并不是毫無基礎的編撰,而是基于改革開放40余年經驗,在‘外資三法’基礎上設立的新規則。”周漢民提出,世界的發展沒有統一的規則,新規則只要有利于中國的發展、有利于中國進一步融入世界,就應該嘗試,要有堅持改革開放不動搖的決心。
周漢民認為,部分船企或個人認為外商投資法的出臺將對中國船舶工業形成巨大沖擊的說法過于抽象、有失偏頗,并表示要“堅定相信外商投資法將對促進公平環境的營造和中國本土裝備制造業的發展有積極的意義”。“從‘外資三法’的制定,到中國申請恢復關貿總協定席位,再到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造成沖擊’的這種說法不絕于耳。然而,縱觀我國改革開放多年來的發展,無論是經濟總量,還是對外貿易進出口總額都得到了大幅提升,充分說明開放是中國的唯一道路,我國國有裝備制造企業和民營企業都是在改革開放的環境中逐漸成長強大起來的。”周漢民說,“我國船舶工業取得的成果都是在改革開放賦予的公平競爭中收獲而來的。外商投資法的制定是促進和保護企業之間開展公平競爭的法律依據,堅持機會公平、待遇公平、規則公平,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廣大船企應秉承開放的理念,以更大的開放倒逼更深入的改革,以更積極的心態迎接這一公平時代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