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事組織便利運輸委員會于4月8日至12日召開第43屆會議,自2019年4月8日起,成員國政府需強制要求在船舶和港口之間引入電子信息交換。目的是使跨境貿易更簡單,物流鏈更有效率。
根據國際海事組織《便利國際海上運輸公約》的強制性要求,是2016年通過的FAL公約修訂附件的一攬子修訂的一部分。
新的FAL公約要求所有公共管理當局建立電子交換海上運輸信息系統,這標志著海運業和港口向數字海洋世界邁出了重要一步,減少了行政負擔,提高了海上貿易運輸的效率。
《便利公約》鼓勵使用“單一窗口”獲取數據,以便通過單一門戶網站提供與船舶,人員和貨物的到達,逗留和離開有關的公共管理當局所需的所有信息,而不會重復。
隨著IMO便利運輸委員會第43屆會議的召開,電子數據交換的要求生效。除其他議程項目外,委員會將繼續開展有關電子信息統一和標準化的工作。
國際海事組織便利和電子業務簡編的審查的第一階段,包括FAL公約的數據要素預計將完成,修訂的海上運輸單一窗口系統的修訂指南也將獲得批準。
在挪威的支持下,委員會還將收到在安提瓜和巴布達成功實施的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單一窗口項目的最新情況。為安提瓜和巴布達建立的系統開發的源代碼將提供給其他感興趣的成員國,也將在便利運輸委員會期間介紹該系統。
FAL公約
國際海事組織1965年通過的《便利國際海上運輸公約》的主要目標是盡可能實現最有效的海上運輸,尋求船舶,貨物和乘客港口的平穩過境。
FAL公約有121個締約國政府,其中載有關于簡化船舶抵達,逗留和離開的手續,文件要求和程序的標準和建議做法和規則。
在FAL委員會下,國際海事組織為當局和政府制定了標準化的FAL文件,FAL公約敦促所有利益攸關方利用這些文件。
IMO標準表格(FAL 1-7)
《便利公約》(標準2.1)列出了公共管理當局可以要求船舶提供的文件,并建議了最大限度的信息和所需的副本數量。 IMO為其中七份文件制定了標準化表格。
它們是:
總申報單
貨物申報單
船用物料申報單
船員物品申報單
船員名單·乘客名單
危險品艙單
為海關進行風險評估的,還需另外五份其它文件,分別是保安、船舶垃圾、預先電子貨物信息文件,以及“萬國郵政公約”和“國際衛生條例”下的兩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