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公函【2019】0480 號《關于對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預案信息披露的問詢函》(以下簡稱“《問詢函》”)。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現將《問詢函》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經審閱你公司提交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現有如下問題需要你公司作進一步說明和解釋:
1.預案顯示,本次重組方案調整前,原發行股份的價格為 21.98 元/股,本次方案將發行股份的價格調整為 13.24 元/股,基本為定價基準日前 120日均價的下限,與前次發行價格相比向下調整幅度較大。請公司披露:(1)大幅調整發行價格的主要原因;(2)發行價格大幅下調,是否可能造成股東權益稀釋,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資者利益的情形。請財務顧問發表意見。
2.預案顯示,本次重組多項標的資產預估值均較最近一次評估值出現較大幅度增長。其中,廣船國際最近一次評估價值為 77.79 億元,本次交易預估值為 104.37 億元;黃浦文沖最近一次評估價值為 53.46 億元,本次交易預估值為 78.25 億元左右;外高橋造船最近一次評估值為 83.90 億元,本次交易預估值為 131.83 億元左右;中船澄西最近一次預估值為 34.60 億元,本次交易預估值為 52.64 億元左右。請公司結合標的資產前期歷史估值情況、期間經營業績、行業情況等,分析說明本次重組預估增值的原因及合理性。請財務顧問發表意見。
3.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26 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2014 年修訂)》(以下簡稱 26 號準則)第七條的規定,重組預案應當披露交易標的報告期內的主要財務指標情況。本次重組預案中未披露江南造船的主要財務數據情況,請公司對照《26 號準則》要求,予以補充披露。如報告期內主要財務數據變化較大的,請補充說明原因。請你公司在 2019 年 4 月 26 日之前,針對上述問題書面回復我部并披露,同時對重大資產重組預案作相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