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揚州市廣陵區沙頭鎮人民灘村江邊,伴隨著長航油188號輪緩緩下水,占用長江濕地十多年的廣進船業有限公司(下稱“廣進船業”)終于被完全拆除,113畝濕地與長江重新連成了一片。這起由江蘇省檢察院、省生態環境廳聯合掛牌督辦的長江環境保護案件,至此宣告成功辦結。
沙頭鎮人民灘村地處長江邊,轄區大片濕地,對涵養水源、蓄洪防旱、調節徑流、保持區域生態平衡起著重要作用。2008年3月,廣進船業向村委會租賃了113畝土地,未經批準建造船廠,從此江邊濕地完全被混凝土覆蓋,數臺25噸的龍門吊隆隆運作,濕地環境遭到侵占和破壞。
2013年8月,江蘇省政府下發《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將廣進船業所在區域劃為長江重要濕地二級管控區。2014年至2018年,廣陵區水利局、生態環境局等單位多次對廣進船業作出罰款、責令自行拆除行洪通道內違章建筑物等行政處罰。但由于該企業存在諸多歷史遺留問題,以及在建船舶、構筑物較多等因素,拆除一直未能進行。
2018年10月,中央第四環保督察組向江蘇省委、省政府反饋:廣進船業長期占用濕地而未拆除到位。12月,江蘇省檢察院與省生態環境廳聯合掛牌督辦此案,并交由揚州市檢察院承辦。
2019年2月15日,江蘇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汪莉帶隊進行現場督辦。2月20日,揚州市檢察機關決定對揚州市自然資源局、廣陵區沙頭鎮政府等六家單位予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對廣進船業予以民事公益訴訟立案。廣陵區檢察院向廣陵區沙頭鎮政府等四家單位發送訴前檢察建議,要求各單位依法履職,對廣進船業進行取締拆除,并對已造成的損害進行生態修復。廣陵區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加強檢察建議工作的決議》,強力支持檢察建議的落地。
隨后,在廣陵區黨委政府的全力支持下,由廣陵區檢察院牽頭,聯合區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和沙頭鎮政府等單位成立專項整治工作小組,對廣進船業的關停取締與該片區域的生態修復進行持續監督,最終使拆除工作順利推進。
據悉,為了不給船廠及當地群眾造成較大損失,檢察機關協調各方,給廠方提供將庫存舊船限期造完、自行駛離的最優方案,沙頭鎮政府還聘請安全生產與造船專家,助推船只建造、合攏、遷移進度,充分體現了司法善意和雙贏多贏共贏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