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海峽股份實際控制人海南省國資委與中遠海運集團及其下屬全資子公司海南中遠海運投資有限公司(海南中遠海運)共同簽署《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45%股權無償劃轉協議》,海南省國資委將海峽股份控股股東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港航控股)45%股權無償劃轉至海南中遠海運。
海峽股份實控人“兩次升級”
本次無償劃轉前,港航控股直接持有海峽股份58.53%的股權,為海峽股份控股股東,海南省國資委為其實際控制人。
本次無償劃轉后,海南省國資委持有港航控股 40.12%股權,海南中遠海運持有港航控股45%股權,相對控制并對港航控股合并報表,從而間接持有海峽股份58.53%的股權,成為海峽股份的間接控股股東。海峽股份實際控制人由海南省國資委變更為國務院國資委,海峽股份控股股東仍為港航控股(見圖)。
其實,本次無償劃轉屬于港航控股半年內的第二次控股權變更。2018年11月,根據海南省政府決策部署,海峽股份的實際控制人海口市國資委將所持公司控股股東港航控股85.12%股權無償劃轉至海南省國資委。半年時間內,港航控股股東實現了“兩次升級”:海口市國資委→海南省國資委→國務院國資委。
間接控股人:海南中遠海運
本次無償劃轉收購人——海南中遠海運為中遠海運(香港)有限公司(中遠海運香港)全資持有的外商獨資企業,中遠海運香港直接持有海南中遠海運100%的股權,是后者的控股股東;國務院國資委是海南中遠海運的實際控制人。
根據《海南海峽航運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報告書摘要》,截至5月20日,海南中遠海運并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未來12個月內無繼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處置其已擁有權益的股份的計劃,但是不排除因海南中遠海運對港航控股業務整合事項而間接導致增/減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中遠海運香港除控股海南中遠海運外,還控股其他的企業,其中包括中遠海運比雷埃夫斯港口有限公司(股票代碼 PPA.AT,占股51%);香港上市的中遠海運國際(香港)有限公司(股票代碼 00517.HK,占股66.12%)等(見表)。
收購助推海南高質量發展
《海南海峽航運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報告書摘要》指出,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特區3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提出,海南要圍繞“三區一中心”定位,推進海南自貿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貿港建設,打造中國面向印度洋和太平洋的重要對外開放門戶,這對海南新時期港口和航運業的發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中遠海運集團與國投集團(持有港航控股10.81%股權)將在海南省港口航運、物流等領域開展全面戰略合作。港航控股是海南省的龍頭港航企業和港口資源整合省級平臺。國務院國資委總會計師白英姿在5月18日舉行的“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股權合作簽約暨重組工作籌備組成立揭牌儀式”上表示,這是各方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海南改革發展重要講話要求、加快推進海南自貿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貿港建設的重要舉措。
中遠海運集團董事長許立榮在揭牌儀式上表示,港航控股重組工作籌備組正式掛牌成立,標志著中遠海運集團進一步助力海南自貿試驗區(港)建設邁出關鍵一步,也是積極踐行“一帶一路”倡議和推動國際陸海貿易新通道建設的重要舉措。中遠海運集團將以自身的航線、技術、資金、管理等優勢資源,與海南省政府共同架起海南與世界的橋梁。以港口為支撐,利用產業鏈優勢拓展物流、倉儲等延伸業務,為客戶提供 “一站式”全程物流解決方案;推動瓊州海峽一體化,實現海峽運輸高速、高效、優質;支持海南航運交易所建設,推動海南保稅船用燃料油供應中心建設,帶動海南航運服務業等的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