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天海防務發布天海融合防務裝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實控人涉及仲裁事項的進展公告。
公告稱,天海融合防務裝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天海防務”)于 2019 年 3 月15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劉楠先生通知: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元證券”) 向合肥仲裁委員會對劉楠先生及相關方提起了仲裁。
2019 年 7 月 15 日,公司實際控制人劉楠先生收到合肥仲裁委員會發出的《合肥仲裁委員會裁決書》[(2019)合仲字第 0065 號],本次仲裁的裁決情況如下:
1、被申請人劉楠自收到本裁決書之日起 10 日內向申請人國元證券支付融資本金122,866,400 元;
2、被申請人劉楠自收到本裁決書之日起 10 日內向申請人國元證券支付所欠融資本金利息(以 122,866,400 元為基數,自 2018 年 4 月 5 日起以年利率 6%為標準計算,至款清止);
3、被申請人劉楠自收到本裁決書之日起 10 日內向申請人國元證券支付所欠融資本金的違約金(以 122,866,400 元為基數,自 2018 年 11 月 5 日起以年利率 10%為標準計算,至款清止);
4、被申請人劉楠自收到本裁決書之日起 10 日內向申請人國元證券支付律師費 100,000元;
5、申請人國元證券在本裁決第一、二、三、四項及仲裁費范圍內就被申請人劉楠提供的 46,024,595 股天海防務股票及其收益享有優先受償權;
6、駁回申請人國元證券的其他仲裁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