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中國船東協會就“中國船東協會關于報送新冠疫情對航運業影響及應對建議的函(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該函指出,目前為防止疫情擴散而采取的交通管制和停工舉措導致中國生產和貿易面臨負面沖擊、航運需求嚴重不足,航運企業普遍面臨停航、資金流緊張等問題。一旦航運企業較長時間不能恢復正常生產或較大范圍退出航運業,將對我國就業、國際貿易、商品流通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希望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能夠盡早出臺措施,制定全方位航運生產復工保障計劃,促使航運業盡快走出疫情影響;出臺全面的財政扶持政策,免征或減免相關費用,制定航運企業的金融普惠政策,多途徑為航運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出臺減免稅政策等。
目前,生產消費的放緩和延后,已導致航運市場需求嚴重不足,主要表現為原油運輸需求大幅下降,超大型油船(VLCC)的等價期租租金(TCE)已從1月初的10 萬美元/天下滑至目前的1萬美元/天;液化天然氣(LNG)運輸市場需求降低,中海油、中石化以及中石油等能源公司正計劃按照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條款臨時取消天然氣采購運輸合同;鐵礦石進口需求不足,目前鐵礦石港口庫存高達1.2億多噸,企業很難短期提振進口欲望;煤炭需求減少一半以上,需求延后和庫存較高進一步降低運輸需求;大豆和豆粕的進口節奏減緩;液體危險品、汽車滾裝運輸需求全面萎縮。
疫情發生還對我國航運物流系統產生了較大沖擊,主要表現為集裝箱貨運量、航次驟減,目前已有超百個集運航次停運;港口物流節點集疏能力大幅降低,陸地運力不足造成碼頭堆場疏港體系不暢,進出口、裝卸貨受阻,船舶運作效率低,貨物積壓嚴重;郵輪旅游鏈條幾近凍結;長江內河流域航運遭受沖擊嚴重,大量船舶停航。
與此同時,疫情的發生也導致航運業管理成本增加,營收壓力劇增。目前,運價創歷史新低、船舶調度難度大幅增加、船員安排與協調困難、船舶維修等服務體系遭受沖擊、企業履約法律風險飆升等,對航運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帶來嚴重威脅。
航運業希望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能夠盡早出臺措施,保障行業穩定運行,及早走出疫情影響。一是制定全方位航運生產復工保障計劃,包括全面采取船員復工措施,保障行業防疫物資供應,全面保障船舶物資供應,采取船舶修理、檢驗及審核新機制,允許石油公司安全檢查和干散貨船Rightship檢查,打通港口集疏運網絡,完善信息共享機制,與世界貿易組織(WTO)、世界衛生組織(WHO)及國際海事組織(IMO)保持密切溝通,政務服務及證書多項合一,建立改進船舶防疫應急機制等。
二是出臺全面的財政扶持政策,包括免征或減免港建費,降低碼頭靠泊費、堆存費用、拖輪費等費用;鼓勵金融機構豁免或放寬航運企業存量融資合同中的財務限制性條款,不抽貸、不斷貸,確保航運企業資金鏈安全;鼓勵金融機構發放支持航運企業的專項貸款,降低融資利率或給予貼息支持,對民營企業提供專門扶持;適當放寬國有航運企業所屬公司間的跨境資金流通審批,鼓勵金融機構支持航運企業實施債轉股項目。
三是加快制定疫情期間的相關稅收政策,如減免增值稅、所得稅、城市建設稅、教育附加費等,減少行政性收費;對2020年以前年度的稅務虧損,也能給予結轉年限延長至8年的優惠政策;對抗疫情的電煤等運輸免征增值稅;針對國際船舶運輸業務出臺所得稅優惠政策,增強航運企業國際運輸業務的市場競爭力;減免在國內港口所需的噸稅;對于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含民生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等。
據悉,該函擬報送國務院辦公廳、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