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國管理當局從3月1日起開始執行國際海事組織(IMO)的“高硫油限運令”。
該規定禁止船舶攜帶硫含量高于0.5%的燃料油,除非該船舶已經安裝脫硫塔裝置,或高硫燃油作為船舶的運輸貨物。
國際航運公會(ICS)提醒船東和運營商關注該禁令,并重申不遵守禁令的船舶將被扣留。包括《巴黎諒解備忘錄》《東京諒解備忘錄》和美國海岸警衛隊(USCG)在內的主要港口國管理部門已明確表示,將嚴格執行新規。
ICS秘書長Guy Platten表示:“IMO 2020自1月1日生效以來,船舶被給予一段‘寬限期’,但從3月1日起,過渡階段已經結束。任何被發現使用不合規燃油的船舶都將面臨重罰乃至扣船。根據我們掌握的信息,船東已經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