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示:
法院已裁定公司進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順利實施重整并執行完畢重整計劃,將有助于改善公司財務結構,化解債務危機,主營業務重新走上健康發展的軌道。若重整失敗,公司將存在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第13.4.1條第(二十一)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2020年4月9日,天海融合防務裝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天海防務”)及公司管理人在“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http://pccz.court.gov.cn)發布了《天海融合防務裝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意向投資者招募公告》(以下簡稱“招募公告”),全文如下:
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下稱“上海三中院”)于2020年2月14日作出(2020)滬03破46號民事裁定書,依法裁定受理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申請天海防務重整一案,并于2020年2月20日作出(2020)滬03破46號決定書,指定上海市方達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2020年3月2日,上海三中院作出(2020)滬03破46號之一決定書,準許天海防務在重整期間繼續營業,并在管理人的監督下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天海防務應當自人民法院裁定其重整之日起六個月內,提交重整計劃草案。
為推動天海防務重整、維護企業運營價值、實現資源整合,天海防務及其管理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以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意向投資者,現就招募事項公告如下:
一、 天海防務概況
天海防務于2001年10月29日注冊成立,于2009年10月30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股票代碼300008),是船舶綜合科技類首家A股上市公司,也是上海市首家創業板上市公司。天海防務注冊資本96001.6185萬元,現有總股本960,016,185股,其中非限售流通股602,489,946股,限售流通股357,526,239股。
天海防務現有業務范圍涵蓋了船海工程研發設計、船海工程制造、工程監理和咨詢、內裝設計和工程、天然氣貿易、銷售和合同能源管理業務、軍民兩用產品和特種裝備研制和銷售業務等。天海防務已獲得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及上海市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通過了QHSE體系認證,具有船舶設計甲級資質、工程監理甲級資質、軍工二級保密資質及其他相關軍工裝備科研及承制資格等。
天海防務在市場競爭中具有以下優勢:
1、產業布局優勢。天海防務以研發設計為龍頭,以工程服務為核心,向船舶與海洋工程產業的上下游拓展,形成了研發設計、工程監理、總裝制造一體化的產業布局,各產業之間既相互獨立經營,開發各自的市場和客戶,又相互促進,發揮良好的互動和協同效應,實現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2、技術和人才優勢。天海防務在船舶與海洋工程行業具有一流的技術服務能力,曾多次參與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和地方科研項目,并在船舶與海洋工程領域曾創造了多項行業第一。天海防務擁有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著作權等200多件,其中國防專利65件。天海防務及其控股子公司現有員工中高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業務人員大多具有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背景和相關的行業經驗,并全程參與項目整個過程。
3、行業合作優勢。天海防務具備國際化的視野和開放的合作理念,長期與主流船級社合作新技術應用和新產品開發,與優勢設計公司聯合新船型設計,與一流設備系統廠商合作新技術應用,通過廣泛的國際合作,提升了技術、拓展了市場、打響了品牌。并且,天海防務建立了上海市科協授牌的院士專家工作站,以此匯聚行業智慧,促進公司發展。
4、“一體兩翼”發展戰略優勢。“建設海洋強國”、“軍民深度融合”、“綠色發展”、“一帶一路”的國家宏觀戰略為天海防務的業務發展指明了方向。天海防務順應趨勢轉型升級,集中力量發展船舶與海洋工程業務、軍民融合業務和清潔能源利用業務,已經形成“一體兩翼”的發展格局,為后續的業務擴張和持續發展打開了廣闊的前景。
二、招募目的
重整天海防務對于發展國家海洋戰略、軍工產業和環保事業具有重要意義。本次招募意向投資者的主要目的在于全面優化天海防務的資產結構、債務結構、資本結構、產業結構、治理結構,維護全體債權人和天海防務的合法利益,整體化解債務,有效整合產業資源,最終打造資本結構優化、治理結構完善、資產質量優良、具備可持續盈利能力的上市公司。
三、招募須知
1、招募公告內容對全體意向投資者同等適用;
2、招募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資者盡職調查,意向投資者如需了解天海防務資產審計與評估、債權申報、生產經營等相關情況,或對天海防務進行盡職調查,需向天海防務及管理人提交報名申請并與天海防務及管理人簽署《保密協議》;
3、招募公告不構成要約,管理人有權隨時終止意向投資者招募。
四、意向投資者招募條件
1、意向投資者應當是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非法人企業,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商業信譽,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意向投資者應具有足夠的資金實力進行重整投資,并能出具相應的資信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
3、意向投資者需承諾:未負有數額較大的到期未清償債務,且處于持續狀態;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或涉嫌有重大違法行為;最近三年無嚴重的證券市場失信行為等;
4、符合上述第1、3項條件的多家意向投資者可作為聯合體參與,但需書面說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權利義務等,聯合體中的牽頭方,需同時符合上述第2項條件,聯合體各方承諾承擔連帶責任;組成聯合體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參加天海防務意向投資者招募。
五、招募流程
(一)報名階段
1、報名時間:招募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17:00時止;
2、郵寄地點:上海市石門一路288號興業太古匯二座24樓;
3、現場辦公地址:上海市松江區莘磚公路518號10幢8樓管理人辦公室;
4、聯系人:黃潛、何慕;
5、聯系電話:13917686826、13816524251;
6、報名材料:重整意向書及附屬材料(提交材料說明詳見招募公告附件)。
需注意,報名材料應加蓋意向投資者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名。意向投資者未按招募公告要求提交完整報名材料的,天海防務及管理人有權不予接受。
(二)初步審查階段
意向投資者按照招募公告向天海防務及管理人正式報名后,天海防務及管理人將對其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如意向投資者符合招募公告規定的招募條件,且天海防務及管理人在綜合考慮意向投資者的企業情況、社會聲譽及經濟實力等相關方面后認為與天海防務重整要求相匹配的,天海防務及管理人將在收到報名材料后3日內對其進行書面通知,如需要意向投資者提供其他相關材料的,天海防務及管理人將在收到初步報名材料后3日內通知其補充提供,全部材料審查通過的,天海防務及管理人將對其進行書面通知。通過初步審查的意向投資者應當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日內與天海防務及管理人簽署《保密協議》。
(三)盡職調查階段
通過初步審查的意向投資者在簽署《保密協議》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機構對天海防務開展盡職調查、實地考察,天海防務及管理人將積極配合。盡職調查期間為20日,自意向投資者簽署《保密協議》之日起算,但最遲應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結束現場盡職調查工作。意向投資者開展盡職調查或實地考察所需的費用由意向投資者自行承擔。
六、其他事項
意向投資者招募工作完成后,天海防務及管理人將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制定及發布重整投資人遴選公告。對招募公告的最終解釋權由天海防務及管理人享有。天海防務及管理人熱忱歡迎社會各界報名參與天海防務重整投資項目。
七、重整意向書提交說明
擬參與天海防務重整投資的任何企業法人或非法人企業,需向天海防務及管理人提交重整意向書(原件)一式三份及相關附件,意向書格式不限,但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簡要陳述重整投資意向,并載明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2、符合招募公告中“意向投資者招募條件”的承諾或說明;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其他主體資格證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5、授權委托書原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受托人為律師的,提交律師證復印件及律師事務所公函原件;
6、意向投資者基本情況介紹,含公司簡介、股權結構、經營范圍、經營資質、主營業務核心優勢等,并提供近三年的三大財務報表(如經過審計的,則應提供近三年的審計報告);
7、如為聯合意向投資者,需明確牽頭方,說明各主體的角色分工、權利義務等,聯合意向投資者相互之間應承諾承擔連帶責任。
上述報名材料應加蓋意向投資者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名。意向投資者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報名材料的,天海防務及管理人有權不予接收。
鑒于重整事項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公司董事會將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的相關規定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披露破產重整相關事項的進展,同時也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務裝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