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在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北海市土地儲備中心和北海市造船廠管理人正式簽署國有土地收回協議,北海市造船廠被閑置二十多年的96畝土地通過法院的破產審理,由北海市人民政府收回整合投入到高德濱海文旅綜合體建設。
據悉,這是北海市中院通過破產審判落實服務經濟發展,服務地方供給側改革,提升北海市營商環境的新舉措。
土地回收簽約現場
北海市造船廠是一家成立于1970年的國有企業,原有職工268名,因行業、產業變化及管理原因,1996年全面停產后,沒有任何經濟效益,長期依靠主管部門向其輸血和救助,以解決留守人員工資、職工的救助和安置,成為名副其實的“僵尸企業”。今年3月,經北海市中院裁定受理破產清算。同日指定廣西嘉友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據管理人統計,北海市造船廠共涉及經濟糾紛12起,各債權人共向管理人申報各類債權合計人民幣1.5億元。
北海市造船廠進入破產程序后,北海市政府快速啟動造船廠國有土地收回工作;在法院的引導下,造船廠管理人積極磋商配合,高效優質處置破產企業財產,節約財產處置成本,創新破產財產處置的新模式,保證了財產處置的公開、公正與效率,實現破產財產價值最大化和維護債權人利益最大化。
經主辦法官介紹,在國家強力推進“僵尸企業”清理處置的政策下,北海市政府收回造船廠使用的劃撥土地,能夠較大程度地釋放出人、財、物,有效盤活土地資源,促進土地再利用,優化市場資源配置,促使優質的生產要素進行市場流轉,促成“僵尸企業”快速有序地退出市場,提升更加良好的營商環境,對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同時,收回土地的補償費,管理人可用于200多名職工安置與大部分債務清償,有利于妥善安置破產企業職工,發揮破產財產的價值最大化,切實維護好破產企業債權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