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晚間,中昌海運披露業(yè)績更正公告,經財務部門再次測算,預計2015年凈利潤為1200萬元-2000萬元,且2015年末凈資產為正。
據*ST中昌介紹,公司業(yè)績大幅向上修正的原因是公司全資子公司舟山中昌海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舟山中昌”)向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民生租賃”)以融資租賃的方式交由江蘇東方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重工”)新建1艘4.75萬噸級散裝貨輪。由于2015年東方重工進入資產和債務重組,觸發(fā)了船舶建造合同中的賣方違約條款,買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民生租賃和舟山中昌正式向東方重工發(fā)送《JEHIC10-812船解除合同通告函》,由民生租賃向東方重工及其履約保函開具銀行建設銀行靖江支行索賠全部預付款項及相應的利息,民生租賃在索賠收回造船相關資金后將相應金額歸還舟山中昌。
2015年12月,民生租賃已全額支付*ST中昌應獲得的退賠款項共3784.18萬元。由于在協調解除該4.75萬噸船舶建造合同和推進后續(xù)保函履約獲得賠付資金過程中,公司積極協調相關各方,做了大量工作,經與民生租賃溝通協商,民生租賃同意額外給予公司一次性現金補償。由于公司2015年度業(yè)績預盈公告披露時,雖該筆補償資金已到賬,但公司尚未獲得民生租賃出具的同意該筆一次性現金補償款項的有法律效力的相關文件,公司財務部門依據謹慎性原則,在2015年度業(yè)績預盈公告中未將該筆賠付款考慮進去,導致業(yè)績預告出現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