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Korea Fair Trade Commission)對大宇造船和海洋工程公司(DSME)處以罰款,理由是該公司向分包商提供了低于勞動力成本的低合同價格的不公平待遇。
這家韓國造船巨頭受到153億韓元(1380萬美元)罰款的打擊。
罰款涉及2015年至2019年期間,在此期間,DSME在項目建設開始后,向分包商簽發(fā)了16681份合同,這是造船業(yè)的常見做法。
該委員會稱,開工時簽訂的合同影響了約186家分包公司,其中包括帝斯曼電力公司確定的勞動力價格,承包商必須接受這些費率,因為這些費率是不可談判的。
結果,分包商被迫處于不利地位,他們不得不接受造船廠在簽訂合同之前單方面確定的工程量費率。
此外,從2016年到2019年,造船廠雇傭了91家分包商公司,參與1471個項目,涉及正在進行的項目的改造或維修。
這些修改主要是在船東的要求下進行的,這些項目降低了勞動力的生產成本,并減少了支付的工時數。
委員會說,在修訂的1471個案例中,實際投入小時數為249430小時,其中只有68625小時得到確認,導致分包成本的差距達12億韓元(100萬美元)。
罰款還包括對DSME在2016年至2019年間任意取消194家分包商的111150份訂單的處罰,而不考慮對分包商的影響。
此外,根據委員會的說法,這家造船廠正面臨違反公平貿易法的訴訟。
罰款涉及2015年至2019年期間,在此期間,DSME在項目建設開始后,向分包商簽發(fā)了16681份合同,這是造船業(yè)的常見做法。
該委員會稱,開工時簽訂的合同影響了約186家分包公司,其中包括帝斯曼電力公司確定的勞動力價格,承包商必須接受這些費率,因為這些費率是不可談判的。
結果,分包商被迫處于不利地位,他們不得不接受造船廠在簽訂合同之前單方面確定的工程量費率。
此外,從2016年到2019年,造船廠雇傭了91家分包商公司,參與1471個項目,涉及正在進行的項目的改造或維修。
這些修改主要是在船東的要求下進行的,這些項目降低了勞動力的生產成本,并減少了支付的工時數。
委員會說,在修訂的1471個案例中,實際投入小時數為249430小時,其中只有68625小時得到確認,導致分包成本的差距達12億韓元(100萬美元)。
罰款還包括對DSME在2016年至2019年間任意取消194家分包商的111150份訂單的處罰,而不考慮對分包商的影響。
此外,根據委員會的說法,這家造船廠正面臨違反公平貿易法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