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龍船艇(300589.SZ)公告,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中心出具的《關于江龍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中心意見告知函》。
深圳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對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認為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體審核意見請以《審核中心意見落實函》為準,后續深圳證券交易所將按規定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相關注冊程序,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中心要求公司收到告知函后以臨時公告方式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十個工作日內匯總補充報送與審核問詢回復相關的保薦工作底稿。
深圳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對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認為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體審核意見請以《審核中心意見落實函》為準,后續深圳證券交易所將按規定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相關注冊程序,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中心要求公司收到告知函后以臨時公告方式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十個工作日內匯總補充報送與審核問詢回復相關的保薦工作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