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工業和信息化部消息,根據此前公開征求《智能船舶標準體系建設指南(征求意見稿)》意見時所反饋的修改意見,工信部組織行業專家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智能船舶標準體系建設指南(二次征求意見稿)》,現再次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具體提出,到2022年,初步建立智能船舶標準體系,制定30項以上智能船舶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研究提交國際標準立項草案5項,基礎共性標準形成支撐,關鍵技術應用標準取得突破,智能船舶設計、智能船載系統及設備、智能船舶測試與驗證標準初步滿足智能船舶輔助決策、安全防護等發展要求。
到2025年,建成較為完善的智能船舶標準體系,基礎共性、關鍵技術應用、智能船舶設計、智能船載系統及設備、智能船舶測試與驗證、岸基服務、運營管理等標準協調配套,滿足智能船舶設備智能化升級、測試與驗證能力提升以及實現遠程控制等要求,達到國際先進造船國家同等水平。
具體提出,到2022年,初步建立智能船舶標準體系,制定30項以上智能船舶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研究提交國際標準立項草案5項,基礎共性標準形成支撐,關鍵技術應用標準取得突破,智能船舶設計、智能船載系統及設備、智能船舶測試與驗證標準初步滿足智能船舶輔助決策、安全防護等發展要求。
到2025年,建成較為完善的智能船舶標準體系,基礎共性、關鍵技術應用、智能船舶設計、智能船載系統及設備、智能船舶測試與驗證、岸基服務、運營管理等標準協調配套,滿足智能船舶設備智能化升級、測試與驗證能力提升以及實現遠程控制等要求,達到國際先進造船國家同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