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港(601018)3月8日晚公告,控股子公司寧波遠洋正在籌劃分拆上市工作,為解決潛在的同業競爭問題,現寧波遠洋擬以4.01億元的交易對價現金收購省海港集團持有的海港航運100%股權,省海港集團為公司間接控股股東,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據了解,海港航運系由省海港集團于2019年11月29日獨資設立,主要經營范圍包括國內沿海及長江中下游普通貨船、外貿集裝箱內支線班輪運輸、普通貨船管理業務等,與寧波遠洋主營業務相似。
海港航運定位為以江海聯運業務為主的船隊,通過建造全新的江海直達船型,將內河船和沿海船、近洋船的優勢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載量大、油耗低、安全高效等優點,解決目前江海聯運多次換裝造成的效率低、貨損大、綜合成本高等問題,有利于生態優先、綠色發展。
目前,海港航運尚未開展實際經營活動,但由于業務性質與寧波遠洋相似,為避免與省海港集團形成同業競爭,同時為整合內部優質航運資源,提升寧波遠洋在長江流域的業務拓展能力,更好地服務長江經濟帶、舟山江海聯運中心建設,擬由寧波遠洋以現金方式收購海港航運100%股權。
本次交易中,寧波遠洋將收購省海港集團持有的海港航運100%股權,交易完成后,寧波遠洋將持有海港航運100%股權,海港航運納入寧波遠洋合并報表范圍,由此將實質性解決潛在同業競爭問題。
省海港集團間接持有寧波港118.97億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75.26%,為上市公司間接控股股東。省海港集團系國內第一家集約化運營管理全省港口資產的省屬國有企業,主要板塊包括港口運營、航運服務,以及圍繞港航業務開展的開發建設、投融資等業務。
從省海港集團主要股東的持股情況看:浙江省國資委27.59%、寧波市國資委60.84%、舟山市國資委3.49%、其他股東8.08%,省海港集團實際控制人為浙江省國資委。
寧波港表示,鑒于海港航運業務性質與寧波遠洋相似,本次關聯交易的主要目的為配合寧波遠洋分拆上市工作,為避免造成同業競爭,有效整合航運資源,為寧波遠洋注入更多優質航運資產。本次交易完成后,海港航運將納入寧波遠洋合并報表范圍,同時納入上市公司合并報表范圍。相關航運資產的注入,將有利于上市公司資源優化配置,提高航運板塊業務潛力,提升相關業務市場份額;有利于寧波遠洋進一步優化運力結構,提升在長江流域的業務拓展能力,更好地服務長江經濟帶、舟山江海聯運中心建設。
海港航運定位為以江海聯運業務為主的船隊,通過建造全新的江海直達船型,將內河船和沿海船、近洋船的優勢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載量大、油耗低、安全高效等優點,解決目前江海聯運多次換裝造成的效率低、貨損大、綜合成本高等問題,有利于生態優先、綠色發展。
目前,海港航運尚未開展實際經營活動,但由于業務性質與寧波遠洋相似,為避免與省海港集團形成同業競爭,同時為整合內部優質航運資源,提升寧波遠洋在長江流域的業務拓展能力,更好地服務長江經濟帶、舟山江海聯運中心建設,擬由寧波遠洋以現金方式收購海港航運100%股權。
本次交易中,寧波遠洋將收購省海港集團持有的海港航運100%股權,交易完成后,寧波遠洋將持有海港航運100%股權,海港航運納入寧波遠洋合并報表范圍,由此將實質性解決潛在同業競爭問題。
省海港集團間接持有寧波港118.97億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75.26%,為上市公司間接控股股東。省海港集團系國內第一家集約化運營管理全省港口資產的省屬國有企業,主要板塊包括港口運營、航運服務,以及圍繞港航業務開展的開發建設、投融資等業務。
從省海港集團主要股東的持股情況看:浙江省國資委27.59%、寧波市國資委60.84%、舟山市國資委3.49%、其他股東8.08%,省海港集團實際控制人為浙江省國資委。
寧波港表示,鑒于海港航運業務性質與寧波遠洋相似,本次關聯交易的主要目的為配合寧波遠洋分拆上市工作,為避免造成同業競爭,有效整合航運資源,為寧波遠洋注入更多優質航運資產。本次交易完成后,海港航運將納入寧波遠洋合并報表范圍,同時納入上市公司合并報表范圍。相關航運資產的注入,將有利于上市公司資源優化配置,提高航運板塊業務潛力,提升相關業務市場份額;有利于寧波遠洋進一步優化運力結構,提升在長江流域的業務拓展能力,更好地服務長江經濟帶、舟山江海聯運中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