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海洋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1年1月至12月政府采購意向
為便于供應商及時了解政府采購信息,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財庫〔2020〕10號)、《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閩財購函〔2020〕21號)等有關規定,現將(廈門市海洋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1年1(至)12月采購意向公開如下:
序號:1
采購單位:廈門市海洋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采購項目名稱:沿海200噸級漁政執法船建造
采購品目:[A033199]其他水上交通運輸設備
采購需求概況:采購標的名稱:沿海200噸級漁政執法船建造;(一)采購標的數量:1艘;(二)用途:本船用于在我國東南沿海、臺灣海峽、臺淺海域進行漁政管理,有效地履行海洋漁業行政管理,執行專屬經濟區巡航任務;(三)總體要求:1、本船是代表國家行使海洋漁業執法權力的漁政執法公務船,總體性能和裝備上應具有先進性、可靠性和嚴肅性。2、為有效地進行海上監督檢查和登臨違規船舶,應具有較高的快速性、靈活性。3、本船根據《公務船檢驗規則2020》和《公務船技術規則2020》的有關規定及現行部海事局認可接受的規范(中國船級社)進行設計建造。4、主船體采用鋼質結構,上層建筑采用鋁合金結構;(四)船型要求:本船是代表我國漁政執法的公務船,體現國家的形象,船的外型設計應當美觀、威嚴和有時代感。雙體結構、雙機雙槳、雙舵操縱、單甲板、兩層甲板室、鋼質主船體、主甲板以上為鋁合金的鋼鋁混合全焊接結構;(五)主要要素:1、設計排水量約為:200噸,主尺度約為:總長36米、型寬10米,設計吃水約1.5米。2、航區及適航要求:(1)本船適航區域滿足沿海航區要求。(2)適航性要求:根據我國東南沿海、臺灣海峽、臺淺海域特點,要求該船采取雙體結構,有較好的耐波性、抗浪性和抗風性;同時考慮到該船需在廈門全天候全海域執法(淺水區和橋梁限制),故設計吃水約1.5米,輕載水線上限制高度6.8米,設可放倒桅桿。3、續航力:續航力300海里。4、航速:本船在滿載出港、標準試航海況條件下,95%MCR時,設計航速不小于22kn。5、自持力:4晝夜。6、定員:30人。7、居住艙室及會議室噪聲指標≤60dB,其他區域按規范要求設計。8、主要艙容:燃油艙約10噸、淡水艙約8噸;(六)機電設備及齒輪箱選用符合船舶性能;(七)導航通訊設備應按規范、規則要求配備;(八)消防、救生、信號、航行及防污染設備應按照規范、規則要求配備等。
預算金額(萬元):909
預留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金額(萬元):
預計采購日期:2021-10
備注:本船的總投資不超過2400萬元(含前期、設計、監理監造、業主監造及建造等費用)。2021年度批復預算為909萬元。
注:“預留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金額”欄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的規定執行。
本次公開的采購意向是本單位政府采購工作的初步安排,具體采購項目情況以相關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為準。
廈門市海洋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發布時間:202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