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船級社(CCS)天津分社完成了對天津港集團港作拖輪“津港輪31”和“津港輪32”關于《智能船舶規范》有關要求符合性的檢驗,對這兩艘拖輪授予了“智能船(智能機艙、智能能效、智能集成平臺)及船舶網絡安全(S)”附加標志,這也是全國首例授予“智能船”附加標志的港作拖輪。
“津港輪31”和“津港輪32”的智能化程度代表了目前國內港作拖輪的最高水平,兩艘智能港作拖輪具備完善的監測分析系統,數據可同步至岸基遠程客戶端以及手機APP,方便船舶公司有關人員實時監控、管理;首次應用電子圍欄功能,在駛入作業區時,可實現對作業分區的自動識別,并自動統計作業時間、輸出功率與作業燃油消耗;裝載智能集成平臺,大大提高了船舶運營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此外,兩船的網絡安全也具有較高水平。
在天津港智能化拖輪的檢驗過程中,CCS一如既往地秉承“安全、環保,為客戶和社會創造價值”的宗旨,深入參與船舶智能系統的設計和改進,創新性地提出了拖輪營運能效指數并在實船中得到應用,充分發揮了船檢“主力軍”和“國家隊”的責任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