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廣州港集團與中國船舶集團就廣州港股份旗下廣州港船務有限公司正在運營的8艘內河船舶天然氣(LNG)動力改造項目達成合作協議,并在港口中心正式簽訂改造項目合同,標志著廣東省首批內河船舶LNG動力改造項目正式實施,廣東內河港航產業邁進“油改氣”新階段。
廣州港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李益波,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黃波,廣州港股份副總經理朱少兵,以及中國船舶集團船海部主任楊力、中國船舶集團廣州船舶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韓廣德、中國船舶集團605院院長何慶林、中國船舶集團廣州船舶工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宗偉奇等領導出席簽約儀式。廣州港船務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曾偉思、中國船舶集團廣州船舶工業有限公司副總經濟師林琳代表雙方簽署合同。廣州市港務局副局長袁越出席并見證簽約活動。
此次廣州港集團與中國船舶集團率先開展LNG動力改造合作,是深入貫徹省、市政府關于內河船舶LNG動力改造要求,加快綠色港口建設的重要舉措,將形成示范效應,引領廣東省航運綠色發展。項目計劃投資超過4000萬元,即將投入改造的8艘船舶主要用于運營“廣州港穿梭巴士”業務,根據初步測算8艘船舶全部完成LNG動力改造后,對比柴油每年碳排放量減少將超過10%,改造項目將于2022年完成。
據悉,在國家提出2030年碳達峰、2060年碳中和目標的大背景下,作為世界公認的清潔、低碳、環保能源LNG,無疑成為這場“大考”的生力軍,其優勢是顯而易見的,將有效提升珠江及各支流水系航道的環境質量,真正實現“綠色航運”。
今年以來,省政府大力推動提升內河航運能力和內河航運綠色發展工作,陸續出臺《提升內河航運能力和推動內河航運綠色發展總體分工方案》《內河航運能力提升實施方案》等重要文件精神,是調整廣東省運輸結構,打贏藍天保衛戰、構建“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格局的重要戰略舉措。
廣州港作為華南地區綜合性樞紐港、粵港澳大灣區的核心港口、國家重要中心城市廣州的門戶樞紐,一直以來勇擔綠色發展的先鋒,不斷加大力度投資港口環保設備設施,已成為國家認定的首批四大“綠色港口”之一。廣州港船務有限公司是廣州港股份公司旗下唯一一家航運企業,主要負責珠三角乃至全省各大、中小碼頭之間的貨物運輸、水水中轉物流業務,是廣州港發展多式聯運、增強廣州國際航運樞紐功能的重要支撐。
廣州港“穿梭巴士”是連接南沙港區與珠三角各個中小碼頭的橋梁紐帶,近年來不斷推出“WGO”水閘模式、“灣區一港通”等系列特色通道產品,引導客戶“有貨走水運”“水運選穿巴”,努力為緩解公路運輸壓力、減少城市碳排放作出積極貢獻。目前,廣州“穿梭巴士”航線已經覆蓋黃埔、東莞、中山、江門、珠海、肇慶、佛山、惠州、清遠、揭陽、梧州、欽州等地,通江達海連接到廣西、海南等地區,航線已達72條,年運輸量超過190萬標箱,已成為廣東省乃至大灣區國際航運“最后一公里”的主力軍。
廣州港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十四五”期間,廣州港集團將按照“碳達峰、碳中和”部署,充分發揮廣東省龍頭港航企業的引領作用,主動擔當、積極作為,以推廣清潔能源使用、控制污染物排放、集約循環利用資源為導向,推動港航業發展從規模擴張向提質增效轉變,推動廣東省港航綠色低碳、循環發展,不斷強化新能源在廣東省港航的規劃布局,構建多元能源應用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