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交通運輸部發布,2021年沿海省際散裝液體危險貨物船舶運輸市場運力調控綜合評審最終結果及其他事項進行公告,共審批新增19艘船舶。
其中,原油船2艘:
1.興通海運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艘65000載重噸;
2.上海北海船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艘64900載重噸。
化學品船8艘:
1.興通海運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艘10700載重噸;
2.南京揚洋化工運貿有限公司,新增1艘9000載重噸;
3.南京盛航海運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艘7450載重噸;
4.舟山建橋船務有限公司,新增1艘3000載重噸;
5.浙江恒暉海運有限公司,新增1艘7000載重噸;
6.浙江長龍海運有限公司,新增1艘6500載重噸;
7.上海建橋國際航運有限公司,新增1艘6000載重噸;
8.大連金海船務有限公司,新增1艘6500載重噸。
液化石油氣船7艘:
1.非乙烯船。
(1)興通海運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艘4350立方米;
(2)南京盛航海運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艘5050立方米;
(3)浙江華祥海運有限公司,新增1艘5000立方米;
(4)浙江長龍海運有限公司,新增1艘5000立方米;
(5)浙江豐益船務有限公司,新增1艘5500立方米。
2.乙烯船。
(1)深圳中遠龍鵬液化氣運輸有限公司,新增1艘9000立方米;
(2)天津西南海運有限公司,新增1艘9000立方米。
液化天然氣船2艘:
1.浙江華祥海運有限公司,新增1艘40000立方米;
2.深圳華南液化氣船務有限公司,新增1艘15000立方米。
根據交通運輸部規定,新增沿海省際危險品船舶運力采取專家綜合評審的方式。專家從多維度對企業資質條件、安全綠色發展、守法誠信服務、生產經營業績等方面進行賦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