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跨周期調節進一步穩外貿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緩解國際物流等外貿供應鏈壓力。
鼓勵外貿企業與航運企業簽訂長期協議,組織中小微外貿企業與航運企業進行直客對接。加強國際海運領域監管,在多雙邊場合呼吁共同暢通國際物流。做好大宗商品進口工作,積極保障大宗商品國內供給。加快推進貿易調整援助。提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將《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生效實施作為穩外貿重要抓手。
1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跨周期調節進一步穩外貿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緩解國際物流等外貿供應鏈壓力。
鼓勵外貿企業與航運企業簽訂長期協議,組織中小微外貿企業與航運企業進行直客對接。加強國際海運領域監管,在多雙邊場合呼吁共同暢通國際物流。做好大宗商品進口工作,積極保障大宗商品國內供給。加快推進貿易調整援助。提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將《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生效實施作為穩外貿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