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雇傭勞動部釜山勞動廳4月22日宣布,因發(fā)現大宇造船玉浦造船廠存在違反《重大災害處罰法》的嫌疑,從當天上午9點開始,對該船廠總部以及合作公司(轉包企業(yè))辦公室進行強制扣押搜查。此舉是對玉浦造船廠在塔式起重機維修作業(yè)中一名轉包工人死亡的重大災害進行調查后采取的后續(xù)取證措施。
3月25日下午,玉浦造船廠H碼頭的一座塔式起重機在進行電纜維修作業(yè)時,正在地面作業(yè)的合作公司負責設備維護工作的工人A某(53歲)被高處墜落的電纜和鐵制插座擊中頭部而死亡。
據悉,當時有關作業(yè)人員正在這座起重機的上部更換第二根升降機電纜,由于第一根電纜連接不正確,結果重達3公斤的鐵制插座和電纜掉落到60米下方地面,正砸中A某的頭部,導致A某顱骨下陷,被送往醫(yī)院后不治身亡。
隨后,韓國雇傭勞動部派遣勞動監(jiān)督官前往該船廠,并即刻下達了停止作業(yè)的命令,同時進行現場處理及查明事故原因工作,并對大宇造船是否違反《重大災害處罰法》及《產業(yè)安全保健法》等進行調查。最終,韓國雇傭勞動部發(fā)現大宇造船存在違反《重大災害處罰法》的嫌疑,因此決定著手進行扣押搜查。
韓國雇傭勞動部強調,大宇造船以及A某所在的合作公司都是50人以上的營業(yè)場所,是《重大災害處罰法》的適用對象。
2021年1月8日,韓國國會召開全體會議通過了《重大災害處罰法》,要求嚴厲處罰發(fā)生職業(yè)傷害的企業(yè)及經營者。該法案規(guī)定,職工因工死亡時,雇主或經營責任人將被處以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10億韓元以下罰金,或者并處有期徒刑和罰款;負有責任的法人代表或機構也將被處以50億韓元以下的罰金。這一法律是在韓國政府反復強調要嚴格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背景下出臺的。該法案已從2022年1月27日起開始施行。
扣押搜查是政府部門或檢察機關辦案中經常采用的調查取證措施,搜查的目的是收集證據、查獲被調查人的相關物品或資料,為案件的調查認定獲取重要的證據支撐。而對于搜查中發(fā)現的重要涉案物品、重要證據材料,檢察機關應及時扣押,確保證據得到及時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