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針對韓國《朝鮮日報》報道擔任臺灣國際造船公司(簡稱臺船)建造技協的SI公司,將張保皋級潛艇技術泄漏臺灣參與協助臺灣“潛艇自造”案,臺船回應,雙方潛艇的構型不同,并未抄襲韓國,且由臺船自行設計,沒有采用任何國家的藍圖。
臺灣“潛艇自造”項目模型
臺灣國際造船公司8日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SI公司擔任臺船潛艇建造案建造技協,主要提供技術咨詢服務,并無將韓國潛艇資料提供給臺船;此外,臺灣潛艇建造案設計與張保皋級潛艇完全不同,韓國潛艇的技術圖說根本無法應用于臺灣潛艇建造案。
就潛艇構型而言,臺船稱,臺方排水量為2000噸級,韓方排水量為3000噸級,各項裝備、舵翼型式配置均不同,完全沒有抄襲問題。
臺船還稱,本案設計是由臺船自行設計,經過技協G L公司協助完成,完全未采用任何一個國家的藍圖。至于韓國媒體的相關報道,臺船稱,多與事實不符,研判系離職前顧問與技協公司老板之間的糾紛,臺船深表遺憾。
此外,臺船強調,臺船與韓國企業簽署風力發電基礎制造設備的合約完全合法,且屬于商業行為,至于涉機密問題,應是韓商與韓國政府認知差異,臺船并未向韓商采購報載油水分離器及電瓶固定裝置,而臺船成立子公司發展高效能電瓶,皆由本土廠家共同組成,無任何韓商參與。
大宇造船建造“張保皋-III級”潛艇
韓國《朝鮮日報》7日報道,韓國一家造船業與臺灣簽署一份1500億韓元的合約,派遣20名員工,包括15名韓國大宇造船潛艇事業部的前職員到臺灣,泄漏大宇造船保有的部分韓國最新型張保皋級潛艇技術。朝鮮日報報道稱,韓國警方目前正在通緝滯留在臺灣的涉事企業代表人。報道稱,根據韓國的現行法規,對外出口軍事技術及物資時需要韓國政府及軍方的許可,涉事企業參加民進黨當局項目時涉嫌泄露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