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船老大”身份自居,私自與他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騙取租船定金。經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判處劉曉鵬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劉曉鵬今年36歲,十年前迷上了賭博,房子、車子都被他變賣了出去。父親看他沒有正經工作,整日沉迷賭博,2020年,便找到朋友李亞東,希望能讓兒子到他船上干點雜活。李亞東是一艘貨運船的“船老大”,主要是在網絡上發布業務信息尋找客戶,幫人通過水運渠道運送貨物。劉曉鵬就跟著李亞東干活,主要是幫忙聯系客戶,因為工作需要,劉曉鵬掌握著船舶的注冊、登記等信息,工作一段時間后,他還積累了一定的客源。
2021年6月左右,李亞東發現劉曉鵬沒有相關的船員證件,存在安全管理隱患,便與其解除了勞動合同。沒有了工資來源的劉曉鵬,生活又陷入窘迫。想到自己有船舶信息,他便動起了“船老大”的歪心思。
劉曉鵬根據之前工作經驗,在某航運網上注冊賬號,看到有人發布運輸信息,他便主動詢問對方是否需要船舶運輸。在提供公司的各類船舶證書和本人身份信息后,劉曉鵬很快取得了對方的信任,并簽訂貨物運輸合同。可眼看約定運貨的日期到了,船卻遲遲不出發。面對客戶的多次催促,劉曉鵬便以“船壞了”等借口讓客戶重新找船,自己則一直拖著不退錢。除了在網上發布信息,劉曉鵬還利用之前在船上積累的客戶關系網,用同樣的方法騙取定金。時間一長,租船的人貨物運不出去,又遲遲收不到退款,有人聯系到真正的船主李亞東才知道劉曉鵬早已離職,于是向公關機關報警。
2022年1月11日,劉曉鵬被警方抓獲歸案。據承辦檢察官介紹,從2011年7月至11月期間,劉曉鵬通過冒充“船老大”的方式簽訂船舶運輸合同,騙取定金,十余人受騙上當,涉案金額共達9萬余元,這些錢都被他用于賭博及日常消費。(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