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龍船艇公告,收到與客戶A簽署的訂購合同原件,合同金額8673.09萬元,占公司2021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的12.56%。
公告稱,江龍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乙方”)于2023年3月24日收到與客戶A(以下簡稱“甲方”)簽署的訂購合同原件(以下簡稱“合同”),合同金額8673.09萬元人民幣,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江龍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不需要經過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亦無需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
因合同內容涉及國家秘密或商業秘密,公司根據對外信息披露相關規定,豁免披露交易對象的具體信息,公司已履行相關內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流程。
合同標的為一批船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