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已停工的船廠內,出現兩道可疑身影!”2023年3月27日,浦東公安分局蘆潮港派出所接轄區內某船廠保衛科人員報案,稱船廠內一正在建造的船舶駕駛室內十余臺設備被盜,涉及導航、儀表、電子羅盤等設備,涉案金額約50余萬元。接報后,自貿區臨港新片區公安處即會同蘆潮港派出所、刑偵支隊趕往現場開展偵查工作。
在船廠工作人員的配合下,民警迅速勘查現場,并與船廠當日值班領導進行了溝通,查問車間工作制度及當日上工人員情況。根據調查到的線索,民警推斷嫌疑人對船廠較為熟悉。很快,船廠內外的公共視頻證實了這一猜測。兩名身著藍色船廠制服的“員工”進入了案發區域附近。兩人于3月26日晚上8時進入船廠,27日凌晨0時30分許離開船廠,后駕駛一輛白色SUV駛入了夜色中。可進一步調查發現,兩人不是當日上工人員,甚至不是船廠員工!
這兩人是誰?又為何穿著藍色制服?心有疑惑的民警隨即調取了道路公共視頻,卻在海堤路附近失去了他們的蹤跡。民警立即轉換偵查思路,嘗試從該車輛上尋求突破,通過鎖定案發時間及嫌疑人離開船廠的時間,終于查明到該車輛于案發當日從崇明進入上海繞城高速到達案發地,后于凌晨1時左右,離開上海繞城高速返回崇明,線索都對上了。
一路循線追蹤,警方鎖定了該車車主唐某輝的身份信息。3月27日晚上20時許,民警在崇明長興鎮將兩名犯罪嫌疑人唐某輝、高某抓獲,同時將涉及此案的另外兩名違法人員,高某女友胡某鳳、哥哥高某抓獲。被盜的物品也被悉數追回。
面對鐵證,犯罪嫌疑人高某和唐某輝如實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實。兩人原先都是崇明某船廠的員工,雙雙離職后仍有聯系,一次閑聊后,手頭拮據的兩人達成共識,準備憑借自己在船廠工作的經歷干一票。
兩人兜兜轉轉選定了作案。3月26日兩人穿上自己以前的工作服,趁無人時翻墻進入廠區,使用螺絲釘、鉗子等物竊取船廠內十余臺設備。得手后,涉案物品經高某女友胡某鳳之手,后轉移至高某哥哥手中。可惜一番“辛苦”用錯了勁,最終難逃法律嚴懲。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輝、高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胡某鳳、高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現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