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說明
為貫徹落實拍船網“開放、共生”的合作理念,進一步加強與全球各大船舶經紀公司(或經紀人,以下統稱“經紀人”)之間的合作,實現互惠共贏,針對我司發布的“TW JIANGSU”輪競拍項目,特此說明如下:
一、各船舶“經紀人”可充分利用自身在境外的客戶資源,發揮業務優勢,積極尋找并推薦境外意向客戶報名參拍(即競買人)。“經紀人”需通過郵件向我司提交由競買人簽署的《經紀人指定函》,并與我司確定針對該客戶(僅限境外)的項目合作關系,指定函的模板由我司提供,最晚應在競買人完成報名之前提供。若同一位競買人委托多個“經紀人”提交指定函,則將按照“最早提交者有效”的原則執行。
二、若競買人需委托“經紀人”辦理各項報名參拍、文件簽訂手續,則需提交由競買人簽署確認的《授權委托書》。
三、同個“經紀人”可同時受理多家競買人的委托和指定,我司不作限制。受競買人指定的“經紀人”,須具有船舶經紀服務、海事或技術咨詢服務等與航運服務相關類別的經營范圍。
四、競買人與“經紀人”之間不得有任何直接或間接的關聯關系或股權關系,否則指定函將視作無效。
五、競買人在競拍成功(即在競價中以最高價勝出)成為買受人并簽訂《競拍成交確認書》后,其指定的“經紀人”需通過郵件向我司提交經紀公司的注冊登記證書、股權結構文件、經紀人的身份證件及我司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如有),并與我司簽訂《項目合作協議》。在該競拍項目成功完結后,買受人支付的競拍服務費在扣除我司組織競拍的成本及稅費后,剩余部分與指定“經紀人”平分。
六、未盡事宜由我司另行解釋。
浙江船舶交易市場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