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海市環翠區人民政府轉發了山東省發改委、財政廳、能源局“關于印發《山東省海上風電財政補貼實施細則》《山東省漂浮式海上光伏財政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魯發改能源〔2022〕984號)”。
根據《山東省海上風電財政補貼實施細則》,山東省將對2022-2024年建成并網的“十四五”海上風電項目給予項目業主單位一次性財政補貼,其中,2022年每千瓦800元(不超過200萬千瓦),2023年每千瓦500元(不超過340萬千瓦),2024年每千瓦300元(不超過160萬千瓦),以上合計37.8億元。補貼資金由省級與項目所在市按1:1分擔。
根據《山東省漂浮式海上光伏財政補貼實施細則》,山東省將對2022-2025年建成并網的“十四五”漂浮式海上光伏項目給予項目業主單位一次性財政補貼,其中,2022年每千瓦1000元(不超過10萬千瓦),2023年每千瓦800元(不超過20萬千瓦),2024年每千瓦600元(不超過30萬千瓦),2025年每千瓦400元(不超過40萬千瓦),以上合計6億元。補貼資金由省級與項目所在市按1:1分擔。
這是第一個將漂浮式海上光伏列入補貼名錄的省份,也是繼廣東省后,第二個明確給予海上風電補貼的省份。從模式上,與廣東省類似,都采取了按并網容量給予一次性補貼的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落款時間為2022年11月23日,但直到最近威海市環翠區人民政府轉發后才被公開。不過目前,不管是在山東省發改委、財政廳、能源局的網站上,還是最先轉發該通知的威海市環翠區人民政府的網站上,均已無法找到該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