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誠達船業有限公司重整投資權益競買公告
為確保債務人重整資產價值最大化,維護全體債權人利益,經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定海法院”)同意,浙江誠達船業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將于2024年2月19日10時至2024年2月20日10時止(延時除外)在淘寶網阿里司法拍賣平臺對浙江誠達船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誠達公司”)重整投資權益進行公開競價活動。現公告如下:
一、競價標的
(一)標的——誠達公司重整投資權益
報價最高者拍得誠達公司重整投資權益,與管理人簽訂附生效條件的《重整投資協議》,在《重整計劃》經定海法院裁定批準后,成為誠達公司正式重整投資人。正式重整投資人付清全部重整出資后,取得誠達公司100%股權,原出資人權益將根據最終批準的《重整計劃》被調整為零。重整投資人的競得出價將作為其重整出資,專項用于支付破產費用、共益債務(如有)以及債務清償等。
(二)誠達企業基本情況
1.誠達公司工商登記信息
誠達船業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7日,曾用名:舟山市誠達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902771921190G,住所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環南街道西蟹峙,注冊資本為10000萬元人民幣,已實繳。法定代表人:王倫和。
公司經營范圍:船舶修造;船舶配件制造;船塢出租;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貿易。
2.公司股權結構
登記股東:樂清市聯成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持股51%
王倫云持股20%
王倫和持股18.20%
林衛持股3.60%
蕢偉康持股3.60%
張寬宏持股3.60%
(三)納入重整投資權益范圍的資產狀況
誠達公司資產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權(含岸線)、海域使用權、碼頭船塢船臺等構筑物、機器設備及辦公設備存貨等,上述資產納入重整投資權益范圍(詳見舟普評報字(2024)第006號資產評估報告)。
1.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權
誠達公司所有的房屋位于舟山市定海區環南街道西蟹峙島。房屋建筑物總建筑面積約為7859.56㎡,其中已登記的建筑面積1857.56㎡(權證號舟房權證定字第1193648號)。
土地使用權面積共33692㎡,分3宗地登記(權證號:舟國用(2008)第0103298號、舟國用(2010)第0102516號、舟國用(2010)第0102517號)。土地性質為出讓,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使用期限分別至2056年2月21日/2060年4月29日/2060年4月29日。
含岸線337.08米。
2.構筑物及相關設施
誠達公司擁有碼頭2座(2萬噸級舾裝碼頭,154.18米×16米;5000噸級碼頭,80米×9米),2萬噸級干船塢一座(185米×30米),船臺一座及其他配套設施等。
3.機器設備等
誠達公司還擁有龍門吊等機器設備(詳見資產評估報告),其中部分機器設備需要整修后使用。
4.船舶工業用海2宗
非透水構筑物用海,國海證113300028,海域使用權面積0.4287公頃;透水構筑物+港池,國海證113300029,海域使用權面積13.7064公頃(2012年起欠費,未繳納海域使用費)。
5.其他資產
其他資產主要為相關辦公設備及存貨等。
經管理人委托資產評估機構評估,誠達公司資產評估值(人民幣)130,656,177.0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權(含岸線)上設有抵押權,船塢、碼頭及岸線等設定抵押權,機器設備等動產也設有抵押權。
(四)特別說明
1.船廠資產的移交。資產按照現狀清點并移交,管理人不作缺損賠償承諾,即便存在缺損,也不在拍得款中予以減扣。基于目前誠達公司將碼頭、船塢等租賃給舟山市西蟹峙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承租人)使用,該租賃合同屆滿日為2024年6月4日。投資人取得誠達公司100%股權后,需要等租賃合同到期時交付租賃物(承租人同意提前交還的除外)。如承租人延期交還租賃物,則實際資產交割時間同步延后。
經管理人對承租人承租期間增添的“部分不可移動或移動會毀損的物件”進行清點并委托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該部分物件評估價值凈值為66.8萬元。經管理人與承租人協商,投資人需按照該凈值的85%折價承接,具體由投資人在《重整計劃(草案)》通過后付至管理人賬下,再由管理人轉交承租人。
2.船廠內其他非誠達公司所有資產的處置。廠區內尚有一組礦砂輸送設備及變壓器(已通知所有人拆除),管理人將在管理終結前處理完畢。對于場地中存有的一臺“未通關,非誠達公司所有”的韓國現代船用柴油機,管理人將會同所有權人恒信航運設備有限公司及海關等機構,盡最大可能進行妥善處置。
3.欠付款項的補繳等情況。誠達公司尚存在海域使用權使用費補繳,還有涉嫌閑置土地處置、環保監管要求、技術改造升級及相鄰影響排除等問題,投資人在取得誠達公司100%股權后,應與相關部門做好相應協調,確保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4.誠達公司稅務信用修復可能存在的風險。按照《企業破產法》規定,稅款滯納金屬于普通債權,該普通債權無法清償部分,將構成對誠達公司稅務信用修復的障礙,投資人應自行處理。
5.誠達公司可能存在的對外追收債權不屬于重整投資權益范圍。
二、拍賣起拍價、保證金、增價幅度
起拍價:8500萬元,保證金:500萬元,增價幅度:200萬元。
三、競買人條件
1.競買人應當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競買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無不良銀行征信記錄。
3.競買人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擁有足夠的資金實力進行重整投資。
4.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體可以作為聯合競買人,聯合競買人中的每個主體均應符合上述要求。聯名競買人應當在拍賣開始的10個工作日前共同到管理人處辦理聯名競買手續和委托手續,并確定其中1人為競買人參加拍賣活動。
5.競買人可委托他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參與拍賣。競買人委托拍賣的,須在競買開始5個工作日前到管理人辦理委托手續并經管理人確認,拍賣成交后直接確認委托人為意向重整投資人(待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后轉為正式重整投資人)。開拍5個工作日前無委托手續或委托手續不全的,競買活動認定為參拍人的本人行為,成交后確認參拍人為意向重整投資人(待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后轉為正式重整投資人)。
6.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盡職調查/咨詢看樣
有意參與競買者如需對誠達公司進行盡職調查的,可與管理人聯系,在與管理人簽署《盡調保密承諾書》,并繳納盡調保密保證金50萬元后可調閱相關資料、了解誠達公司重整等相關情況(繳納賬戶:開戶名:浙江誠達船業有限公司管理人,開戶號:3309040160000859435,開戶行:杭州銀行舟山新城支行),盡調時間截至2024年2月7日。無違反《盡調保密承諾書》約定的相關情形的,管理人于本次競價結束后3日內將盡調保密保證金無息原路退還。未開展盡職調查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次重整競價標的全部現狀的認可,責任自負。
開拍前工作時間內接受咨詢,不組織集中看樣,請有意參與競買者在2024年2月7日前聯系管理人(咨詢時間為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聯系人:俞律師13615803312
五、競價方式
本次競價采取設有保留價的增價競拍方式,保留價等于起拍價。
網絡競價不限制競買人數量。一人報名參與競拍,出價等于保留價時,出價人競得重整投資權益;出價高于保留價時,最高出價者競得重整投資權益,成為意向重整投資人。最終在定海法院裁定通過《重整計劃》后最高出價者為正式重整投資人。
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就自動延遲5分鐘。
六、稅費及平臺服務費承擔
1.在《重整計劃》獲得通過后,需要辦理相關變更、轉移登記等手續的,由管理人配合正式重整投資人共同辦理,相關費用由正式重整投資人承擔,管理人不承擔費用。
2.因本次重整產生的債務豁免,無論已知及未知稅費均由正式重整投資人或重整后的誠達公司承擔,管理人不承擔任何費用。
3.誠達公司在本次分配后未清償的稅費及可能存在的各項行政規費、欠付海域使用費、行政罰款等,由投資人依法向相關部門申報繳納。
4.資產交割后,可能涉及延遲開工、土地閑置等事務處理,相關違約金或罰款也由重整后誠達公司承擔。
5.成為正式投資人后,尚應承擔原承租人的“不可以動或異動后會毀損物件”的折價款56.78萬元。
6.拍賣成交后,買受人需向拍賣平臺支付軟件服務費,詳情請自行咨詢阿里拍賣破產拍賣平臺。
七、保證金及重整出資的支付
拍賣競價前淘寶系統將凍結競買人支付寶賬戶內的資金作為應繳的保證金,拍賣結束后未能競得者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解凍,凍結期間不計利息。
本標的物競得者原凍結的保證金在重整計劃獲得通過后自動轉入管理人指定賬戶,可沖抵重整出資款。競價成交后,競得人應根據拍賣平臺的要求及時支付軟件服務費,如未及時支付,導致管理人無法收到全額保證金的,該情形可能會被視為“競得人悔拍”。
本標的物競得人應在競買成交后五日內(即2024年2月25日16時前)到管理人處(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臨城街道百川道9號A12幢901室)簽訂附生效條件的《重整投資協議》。重整出資余款在浙江誠達船業有限公司債權人會議表決并經法院裁定批準后三十日內繳入管理人指定賬戶,《重整計劃(草案)》另有約定除外。
原承租人的“不可移動或移動后會毀損物件”的折價款56.78萬元,也應同步付至管理人賬下。
八、特別提醒
管理人有權在競價結束前中止競價或撤回競價,前述行為對各方不構成違約且管理人不承擔各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競價標的可能存在自然耗損或添附、清點誤差等情況,以資產交割日現狀為準,管理人不承擔競價標的的瑕疵擔保責任。除競價文件披露外,競買人應對競價標的的實際情況自行核實;一旦作出競買決定,即視為已知悉并接受競價標的的現狀。
競買人一旦被確定為正式重整投資人,其應承受誠達公司因企業信用修復帶來的經營風險、因法律法規及政策變動導致投資風險增加、因規劃調整可能導致的企業征遷等風險、因重整債務豁免而額外產生的稅負、因涉及行政管理等可能存在的行政罰款或滯納金、因資產解封或股權變更延后造成的經營損失等一切風險與責任。競買人應充分認知該風險與責任,不得向管理人提出任何要求。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依次用于支付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價、償還誠達公司的債務。悔拍后管理人可以重新拍賣。重新拍賣時,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本次競拍成交后,還需債權人會議表決《重整計劃(草案)》并經法院裁定批準后,管理人與競得人簽訂的《重整投資協議》方生效。
對競買標的權屬和相關事項有異議者,請于競價開始前提前3日(即2024年2月17日10時前)向管理人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無異議。
本《競買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誠達公司管理人,本公告未盡事宜,請向管理人咨詢。管理人聯系電話:俞律師13615803312聯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臨城街道百川道9號A12幢901室
浙江誠達船業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