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退市倒計時之際,*ST舜船重大資產重組方案再次面臨調整。
*ST舜船今日披露,公司董事會決定對此次重大資產重組方案作出調整,取消其中涉及的關于配套融資的計劃。這是其董事會接管公司之后的第一個動作。
根據南京中院10月24日的裁定,在批準舜天船舶重整計劃的同時,終止舜天船舶重整程序。次日,管理人向公司董事會移交了財產和營業事物,公司信息披露義務人由管理人變更為公司董事會。
*ST舜船今年4月發布重組預案,公司擬通過發行股份方式購買國信集團持有的江蘇信托81.49%的股權、新海發電89.81%的股權、國信揚電90%的股權、射陽港發電100%的股權、揚州二電45%的股權、國信靖電55%的股權、淮陰發電95%的股權、協聯燃氣51%的股權,交易價格為210.13億元,*ST舜船擬以8.91元/股發行23.58億股進行支付。與此同時,公司擬以不低于8.91元/股的發行價格進行配套融資,募集資金不超過46.5億元。
公告稱,董事會考慮到企業實際情況,為順利推動此次重大資產重組的進行,決定取消此次重組涉及的配套募集資金方案。除此之外,其他內容均不作調整。
*ST舜船還進一步公告,公司于10月25日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查明了公司未按規定披露其與明德重工關聯交易的情形,并依據《證券法》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其中,責令公司改正并給予警告和處以60萬元罰款;對王軍民、曹春華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李玖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對魏慶文、洪興華、翁俊、姜志強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明確:“本案現已調查、審理并復核終結。”
此前有質疑稱,按照監管的最新規定,公司若遭立案調查,監管層三年內不會審批公司重組事項。不過,*ST舜船證券事務代表回應稱,如果是上市公司及現任董監高正在被調查是會被影響的,但證監會對公司的調查已結束,因此重組不受影響。
*ST舜船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前三季度業績均處于虧損狀態,已經站在了退市的懸崖邊,所剩時間并不多。此次重組能否順利通過,將直接關乎公司在資本市場上的命運。
*ST舜船今日披露,公司董事會決定對此次重大資產重組方案作出調整,取消其中涉及的關于配套融資的計劃。這是其董事會接管公司之后的第一個動作。
根據南京中院10月24日的裁定,在批準舜天船舶重整計劃的同時,終止舜天船舶重整程序。次日,管理人向公司董事會移交了財產和營業事物,公司信息披露義務人由管理人變更為公司董事會。
*ST舜船今年4月發布重組預案,公司擬通過發行股份方式購買國信集團持有的江蘇信托81.49%的股權、新海發電89.81%的股權、國信揚電90%的股權、射陽港發電100%的股權、揚州二電45%的股權、國信靖電55%的股權、淮陰發電95%的股權、協聯燃氣51%的股權,交易價格為210.13億元,*ST舜船擬以8.91元/股發行23.58億股進行支付。與此同時,公司擬以不低于8.91元/股的發行價格進行配套融資,募集資金不超過46.5億元。
公告稱,董事會考慮到企業實際情況,為順利推動此次重大資產重組的進行,決定取消此次重組涉及的配套募集資金方案。除此之外,其他內容均不作調整。
*ST舜船還進一步公告,公司于10月25日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查明了公司未按規定披露其與明德重工關聯交易的情形,并依據《證券法》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其中,責令公司改正并給予警告和處以60萬元罰款;對王軍民、曹春華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李玖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對魏慶文、洪興華、翁俊、姜志強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明確:“本案現已調查、審理并復核終結。”
此前有質疑稱,按照監管的最新規定,公司若遭立案調查,監管層三年內不會審批公司重組事項。不過,*ST舜船證券事務代表回應稱,如果是上市公司及現任董監高正在被調查是會被影響的,但證監會對公司的調查已結束,因此重組不受影響。
*ST舜船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前三季度業績均處于虧損狀態,已經站在了退市的懸崖邊,所剩時間并不多。此次重組能否順利通過,將直接關乎公司在資本市場上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