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下游自卸船舶采購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
項目及標段名稱 | 金沙江下游自卸船舶采購項目 | |||||
項目業主 | 四川港投川南臨港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項目業主聯系電話 | 0830-6060638 | |||
招標人 | 四川港投川南臨港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招標人聯系電話 | 0830-6060638 | |||
招標代理機構 | 四川標尚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機構聯系電話 | ||||
開標地點 | 瀘州市江陽區未來大道二段萬誠國際9棟308室 | 開標時間 | 2024-08-20 10:00:00 | |||
公示期 | 2024-08-21至 2024-08-25 | 投標最高限價(元) | 最高限價:38858000 元。 單艘價格最高限價:19429000 元/艘。 | |||
中標候選人及 排序 | 中標候選人名稱 | (兩艘合計) 投標報價 (元) | 經評審的投標 價(元) | 綜合評標得分 | ||
第一名 | 四川長江水運有限責任公司 | 38780000.00 | 38780000.00 | 89.10 | ||
第二名 | 瀘州市神臂城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 38852255.02 | 38852255.02 | 78.00 | ||
第三名 | 重慶航都船務中心 | 38819709.88 | 38819709.88 | 56.00 | ||
第一中標候選人類似業績 | ||||||
項目業主 | 項目名稱 | 采購日期 | 驗收日期 | 合同價格(元) | ||
成都九昱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 | 旅游客船 | 2021年9月 | 2022年1月 | |||
四川省中江縣地方海事處 | 平安渡運客運渡 | 2022年11月 | 2023年4月 | |||
四川省港航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嘉陵江川境段航運配套工程航道管理及配套役備 | 2022年12月 | 2023年7月 | |||
沐川縣交通運輸局 | 平安渡運客運渡船 | 2023年7月 | 2023年12月 | |||
四川廣安承平港務有限公司 | 廣安港新建增程式電動集散多用途貨船 | 2024年3月 | 正在建造 | |||
第二中標候選人類似業績 | ||||||
項目業主 | 項目名稱 | 采購日期 | 驗收日期 | 合同價格(元) | ||
水富洪金龍航運有限公司 | 散貨船建造項目(金龍7777) | 2020年 | 2020年12月 | |||
開縣渝寧航運有限責任公司 | 散貨船建造項目(紅光929、紅光969) | 2021年 | 2021年6月 | |||
第三中標候選人類似業績 | ||||||
項目業主 | 項目名稱 | 采購日期 | 驗收日期 | 合同價格(元) | ||
重慶琪航船務有限公司 | 130米(III型)散貨船建造 | 2022年 | 2023年1月 | |||
長江重慶航道局 | 長江重慶航道局江洲等5個航道處碼頭建設工程躉船建造項目 | 2022年 | 2023年10月 | |||
其他投標人(除中標候選人之外的)評審情況 | ||||||
投標人名稱 | 投標報價(元)或否決投標依據條款(投標文件被認定為不合格所依據的招標文件評標辦法中的評審因素和評審標準的條款) | 經評審的投標價(元)或否決投標理由(投標文件被認定為不合格的具體事實,不得簡單地表述為未響應招標文件實質性內容、某處有問題等) | 綜合評估得分或備注 | |||
無 | / | / | / | |||
其它需公示的內容 | ||||||
監督部門名稱及監督電話 | 項目審批部門:瀘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聯系電話:0830-3191452 | ||||
行業主管部門:四川省航務海事管理事務中心 | 聯系電話:028-85525767 | |||||
其他類別: | 聯系電話: | |||||
異議投訴注意事項 | 1.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2.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評標結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投訴前應當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答復期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投訴書應當符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規定。 3.對評標結果的投訴,涉及投標人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涉及評標錯誤或評標無效的由項目審批部門負責受理。 4.投訴人就同一事項向兩個以上有權受理的行政監督部門投訴的,由最先收到投訴的行政監督部門負責處理。 5.應先提出異議沒有提出異議,超過投訴時效等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投訴,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不予受理; 投訴人故意捏造事實、偽造證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進行投訴,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