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區交通運輸局:
《新會區交通運輸局關于審批江門市銀星船舶工程有限公司3.5萬噸造船項目船塢工程初步設計(報批稿)的請示》(新交基建〔2024〕74號)及相關資料收悉。根據《關于江門市銀星船舶工程有限公司造船項目船塢工程使用港口岸線的批復》(粵交規〔2009〕1180號)、《關于核準江門市銀星船舶工程有限公司3.5萬噸造船項目船塢工程的通知》(江發改工〔2010〕210號)和《江門市銀星船舶工程有限公司3.5萬噸造船項目船塢工程初步設計評審會專家意見》,經研究,對江門市銀星船舶工程有限公司3.5萬噸造船項目船塢工程初步設計外部性審查批復如下:
一、建設規模和標準
江門市銀星船舶工程有限公司3.5萬噸造船項目船塢工程位于江門市新會區沙堆鎮梅閣村散殼圍,虎跳門水道右岸。在南門大橋下游1公里,緊接崖門水道的出海口。本工程建設1座3.5萬噸船塢和2個1000噸級突堤碼頭泊位,生產能力為年建造3.5萬噸級散貨船4艘,共14萬DWT。
二、總平面布置
(一)船塢總平面布置
本工程布置1個3.5萬噸船塢,長度為320.0米,塢室寬度41.8米,塢頂標高3.94米,船塢底板標高為-6.36米,船塢深度為10.30米。塢區吊車道共4組,分別為2組500噸門式起重機軌道梁和2組32噸門座起重機軌道梁。
(二)突堤碼頭總平面布置
突堤碼頭共布置2個泊位,碼頭與塢口銜接。碼頭東、西側各布置1個1000噸級的件雜貨泊位,用于船塢建造船舶的重件運輸功能。東、西側泊位結構長度65.0米,寬度為10.0米。碼頭東、西側泊位面高程為3.94米,泊位長度為65.0米,停泊水域寬度為26.0米,設計底高程為-6.86米。回旋水域布置在口門外,回旋圓直徑75.0米,回旋水域設計底高程與停泊水域一致,設計底高程為-6.86米。
三、水工工藝
(一)船塢上部起重機配置
船塢與裝焊平臺外側留有2條32噸門座起重機軌道,軌距12米。在船塢上部配置2臺500噸門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跨距93米。
(二)引船系統配置
在塢口船塢中部及塢口設置4臺150千牛電動絞盤,在塢首兩側各設置一臺150千牛絞車,兩側塢墻頂上設置引船小車及引船小車軌道。
四、水工建筑物
原則同意《初設》水工結構方案一。
(一)船塢工程
船塢尺寸為320.0×41.8×10.3米。船塢由塢口、泵房、塢室、塢墻組成。
1.塢口和泵房
塢口為“U”形整體式現澆鋼筋混凝土結構,塢口口門有效寬度41.8米,塢口結構總寬度為60.5米,沿船塢軸線方向總長19.0米。塢口南門墩為實體式結構,北門墩結構為門墩結合水泵房。泵房平面尺度20.0×11.0米,共分三個結構層,自上而下,-1.0米高程以上為電機層、-6.36米高程以上為水泵層、-9.0米高程以上為流道層。塢口樁基采用φ600PHC管樁。
2.塢室底板及塢墻
船塢塢室總體上采用排水減壓式結構形式。
塢墻采用高樁承臺單錨板樁結構,整個塢墻系統由塢壁、承臺、拉桿及錨錠墻組成。塢壁深入承臺底板下,塢壁兼作船塢的永久止水帷幕。樁基采用φ900毫米灌注樁排樁墻,墻后為φ800毫米高壓旋噴樁,間距600毫米作為止縫樁。支承樁為φ600毫米PHC管樁,樁間距4.5米。上部承臺厚度為800毫米,承臺上部設置立柱,立柱高2.4米。承臺后方25.0米設置錨錠墻通過拉桿與承臺連接。承臺后回填中粗砂,錨錠墻前干砌塊石棱體,墻后回填砂。
船塢底板采用減壓排水式樁基現澆鋼筋混凝土底板,底板分段長度為20.0米,橫向分3塊,中板寬8.0米、厚0.8米,邊板寬15.5米、厚0.6米,邊板與塢墻連接位置以及底板與塢口連接位置底板加厚至1.0米;中板樁基采用φ600PHC管樁,邊板樁基采用φ500PHC管樁。中板下樁距為2.3~2.6米,邊板下樁距一般3~4米。板下設置100毫米厚素混凝土墊層、500毫米厚碎石排水層,碎石層內設排水管網。
整個船塢由塢口底板下的高壓旋噴樁以及塢壁形成船塢的防滲止水系統,同時在塢室底板下設滿堂的減壓排水系統,系統由板下的碎石排水層與排水管網組成。
3.塢區軌道梁
船塢西側設置2組軌道梁,1組32噸軌道梁,樁基采用φ600PHC管樁,間距4.3米,鋼軌采用QU80鋼軌;另1組500噸軌道梁,軌道梁采用高樁結構,樁基采用3根φ600PHC管樁,間距4.3米,鋼軌采用QU120鋼軌。
船塢東側設置2組軌道梁,1組500噸軌道梁,下游側軌道梁直接落在塢墻高樁承臺結構立柱上,上游側軌道梁采用雙樁基礎,樁基采用φ600PHC管樁,間距4.3米,鋼軌采用QU120鋼軌;另1組32噸軌道梁,樁基采用φ600PHC管樁,間距4.3米,鋼軌采用QU80鋼軌。
(二)突堤碼頭結構
突堤碼頭分為東側、西側泊位,兼顧船塢船舶生產吊裝需要。結構型式為高樁梁板結構。共分為2個結構段(高樁梁板段和高樁墩臺段),長度分別為54.5米、10.5米。高樁梁板段由14榀排架組成,排架間距3.9米。每榀排架由3根PHC700管樁組成,即1根直樁、2根斜樁。上部結構由橫梁、軌道梁、縱梁、面板組成。東側、西側泊位均設置2條QU120鋼軌作為門機軌道,軌距為93.0米,下游側軌道距離碼頭前沿2.25米,上游側軌道距離碼頭前沿5.25米。泊位布置150千牛、350千牛系船柱,東、西側泊位前沿均設置1座150千牛絞盤。設置橡膠護舷。
(三)駁岸結構
駁岸長度結構型式為低樁承臺單錨板樁結構,墻身采用φ800毫米灌注樁,墻后采用φ800毫米高壓旋噴樁進行止縫。支承樁采用φ600PHC管樁,樁間距為6.0米。樁頂現澆鋼筋混凝土承臺,承臺通過拉桿連接,承臺后方回填中粗砂,錨錠墻前干砌塊石棱體。東、西側駁岸均設置1座150千牛絞盤。
五、陸域
后方陸域及道路、堆場不在本次設計范圍內。
六、原則同意航道、錨地、導助航設施、供電與照明、控制、信息與通信、給水排水、采暖、通風、供熱及動力、消防、環境保護、安全、勞動衛生、節能等設計。
七、初步設計概算
初步設計概算編制基本符合交通運輸部《水運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規定》(JTS/T116-2019)和省交通運輸廳有關補充規定、廣東省交通建設工程造價文件編制辦法規定。經市交通運輸綜合服務中心審查,同意江門市銀星船舶工程有限公司3.5萬噸造船項目船塢工程送審概算20098.02萬元(含建設期貸款利息579.86萬元),其中工程費用16536.40萬元。
八、其它
(一)項目單位應當符合《水運建設市場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管理能力;不具備管理能力的,應當按照規定委托符合條件的代建單位進行項目建設管理。
(二)工程實施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設計變更管理的有關規定,未經批準的設計變更不得實施(除緊急搶險工程或特殊規定外)。
此復。
抄送:江門市交通運輸綜合服務中心,廣東南洋重工有限公司、河海大學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