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三桶油”紛紛設立自保公司,這一模式被越來越多的企業所追捧。2月7日,保監會正式發布中遠海運財產保險自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遠海運自保”)開業的批復,這也意味著國內第六家自保公司獲批開業。
根據批復,中遠海運自保公司注冊資本為20億元,法定代表人為王大雄。公司業務范圍為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及集團成員企業的保險業務。具體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短期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上述業務的再保險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保險資金運用業務等經保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對此,中遠海運集團稱,中遠海運自保成立之后,將作為中遠海運集團內部的保險機構,針對集團及旗下各成員單位的保險需求,承擔集團內部運營風險管控與保險承保職能。同時,作為中遠海運集團旗下的國有獨資保險機構,中遠海運自保還將承擔中遠海運集團海外戰略的特殊風險控制職能。
作為全球第三大保險市場,中國的自保公司主體顯然還非常有限。據了解,目前還有五家央企設立了自保公司,分別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鐵路總公司和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其中,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的自保公司設在新疆克拉瑪依,中國鐵路總公司的自保公司設在北京,其他三家均設在香港。
從經營業績上來看,設在內地的兩家自保公司2015年均盈利。年報數據顯示,中鐵自保公司2015年實現營業收入2883.8萬元,已賺保費624.6萬元,利潤總額1656.2萬元,凈利潤1235萬元。截止2016年四季度,中鐵自保凈利潤為4536.94萬元,保險業務收入1.7億元。償付能力為361.98%。中石油自保公司2015年保險業務收入為5.56億元,同比增長2.57倍,在進行業務分出之后其自留保費比上年增加115.03%。凈利潤2.86億元,同比增長64.7%。截止2015年度末, 中石油自保償付能力為12485.65%。
有業內人士分析稱,成立自保公司與安保基金有類似的性質,但在管理方式和運作模式等方面不同。安保基金主要是在企業內部進行積累,難以合理轉嫁風險,成立自保公司不僅可以進行企業化運作,還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進行更加合理的保險設計,并且可以通過分保的方式將風險分散到國際再保險市場。另外,自保公司可以分享承保股東風險帶來的承保利潤;改善現金流,減少對外保費支出;降低總的風險成本;通過實現風險定價的連貫一致性來輔助預算達成。
不過,對于設立自保公司的條件,監管設置了比較高的門檻。除法律法規規定的保險公司相關條件外,還應具備“注冊資本應與公司承擔的風險相匹配”、“盈利狀況良好的大型工商企業”、“資產總額不低于1000億元”等條件,將很多企業“攔”在了門外。有公開資料顯示,目前符合這一規定的國內企業數量約100家左右,未來將有更多企業設立自保公司。
根據批復,中遠海運自保公司注冊資本為20億元,法定代表人為王大雄。公司業務范圍為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及集團成員企業的保險業務。具體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短期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上述業務的再保險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保險資金運用業務等經保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對此,中遠海運集團稱,中遠海運自保成立之后,將作為中遠海運集團內部的保險機構,針對集團及旗下各成員單位的保險需求,承擔集團內部運營風險管控與保險承保職能。同時,作為中遠海運集團旗下的國有獨資保險機構,中遠海運自保還將承擔中遠海運集團海外戰略的特殊風險控制職能。
作為全球第三大保險市場,中國的自保公司主體顯然還非常有限。據了解,目前還有五家央企設立了自保公司,分別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鐵路總公司和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其中,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的自保公司設在新疆克拉瑪依,中國鐵路總公司的自保公司設在北京,其他三家均設在香港。
從經營業績上來看,設在內地的兩家自保公司2015年均盈利。年報數據顯示,中鐵自保公司2015年實現營業收入2883.8萬元,已賺保費624.6萬元,利潤總額1656.2萬元,凈利潤1235萬元。截止2016年四季度,中鐵自保凈利潤為4536.94萬元,保險業務收入1.7億元。償付能力為361.98%。中石油自保公司2015年保險業務收入為5.56億元,同比增長2.57倍,在進行業務分出之后其自留保費比上年增加115.03%。凈利潤2.86億元,同比增長64.7%。截止2015年度末, 中石油自保償付能力為12485.65%。
有業內人士分析稱,成立自保公司與安保基金有類似的性質,但在管理方式和運作模式等方面不同。安保基金主要是在企業內部進行積累,難以合理轉嫁風險,成立自保公司不僅可以進行企業化運作,還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進行更加合理的保險設計,并且可以通過分保的方式將風險分散到國際再保險市場。另外,自保公司可以分享承保股東風險帶來的承保利潤;改善現金流,減少對外保費支出;降低總的風險成本;通過實現風險定價的連貫一致性來輔助預算達成。
不過,對于設立自保公司的條件,監管設置了比較高的門檻。除法律法規規定的保險公司相關條件外,還應具備“注冊資本應與公司承擔的風險相匹配”、“盈利狀況良好的大型工商企業”、“資產總額不低于1000億元”等條件,將很多企業“攔”在了門外。有公開資料顯示,目前符合這一規定的國內企業數量約100家左右,未來將有更多企業設立自保公司。